历史变革中的刑法新思维:董鑫教授九十华诞祝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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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刷时间:2015年06月01日
  • 开 本:大32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11880130
作者:李永升,朱建华 主编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出版时间:2015年06月 
内容简介
  本书由“绪论篇”和“学术篇”两部分组成。其中“绪论篇”介绍了董鑫先生的成长经历和学术思想、学术创建及其影响。“学术篇”则占据了全书的大部分文字,分为“刑法总论问题”、“刑法各论问题”两个专题,汇集了国内刑法学界众多大家、先生的弟子及西南政法刑法学科诸位专家学者的30余篇学术论文,这些论文论证严密、说理精辟、思想深刻、见解独到,从不同角度展现了我国刑法学研究的前沿理论动态,是我国刑法学研究的重要成果,是刑法学界的精品集锦。
目  录
绪论篇
恭祝董鑫教授九十华诞贺函赵秉志
恭贺董鑫教授九十华诞贺词陈兴良
铁肩担道义妙手着文章
——董鑫教授简历与学术思想述要胡云腾李永升
附录一一代先知风流尽
——访新中国第一代刑法专家董鑫教授任意
附录二西政首页人物——董鑫
——矢志为学淡名利笃行育人写春秋刘定朋魏延明任思琪
附录三董鑫教授主要著述、获奖成果要览
附录四董鑫教授指导硕士研究生名录
学术篇
刑法总论问题
论国家政治决策与刑法的变革高铭暄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董鑫教授是我们的恩师,自从读研开始就与他过从甚密,感情诚笃深厚,我们对他严谨治学、辛勤耕耘的治学态度深有感触,对他在法学研究、教书育人等方面取得的丰硕建树更是由衷地钦佩。
  1926年,他出生于美丽的春城昆明一户殷实的家庭。1933年至1937年,童年的他始入幼稚园接受启蒙教育及初小基础教育。抗日战争爆发后,1938年至1939年期间,少年的他进入云南个旧县的最高学府——县立文华小学读高小。1940年至1942年,他于云南省石屏县省立石屏师范附中读初中,受到革命进步思想的影响,崇敬苏联,向往边区。1942年年底,16岁的他圆满完成初中阶段的学业。1943年年初至1945年8月,他在昆明昆华中学和西南中心中学,以两年半时间,圆满完成了高中阶段的学习。1945年9月至1949年7月,是他在云南大学进一步深造的难忘岁月。这段期间,他参加了“12·1”、“7·15”等学生运动及“三一学社”、“新联”等进步革命组织。1949年8月,他于云南大学法律系毕业留校任教。1950年,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百废待兴,为了建立和发展新中国的法学教育事业,国家决定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设立研究生班,培养新一代法学研究人才和法学教育工作者。刚留校不久的他被保送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班,专门从事刑法学的学习和研究工作。1952年8月,他完成了研究生学业,回到了阔别两年的昆明。在云南大学教学情况变化不大的情况下,他积极实践和推行人大的,即前苏联先进的教学经验,向全校教师就教研室的组建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作了两次报告,在全校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同年经高教部批准,晋升为讲师。1953年9月13日,随着全国高校院系大调整,云南大学法律系并入新建的西南政法学院,为了响应国家的改革举措,他毫不犹豫地服从国家的需要来到西南政法学院。
  1953年至1957年,是新中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刚刚起步时期,随着我国第一部宪法与婚姻法的颁布,全国各政法院校也将对这些法律的学习纳入了教学的重点内容。学校的教学方式也由请首长作报告为主转变为分班自行讲授法律课程。学院为了培养教师队伍,送了一批同志去中国人民大学、北京政法学院进修。这期间,他给学生和准备参加进修考试的干部作过刑法辅导报告,后来又成为最先给专科生、本科生讲授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的教师。与此同时,关于辅导、主持课堂讨论,指导专业学习,指导论文等教学环节,均一概参加,并配合日常的教学工作编写教学大纲、案例、资料、教材等工作。尤其值得一提的是,1956年暑假他还会同王作富、马克昌教授等人参加了在北京举办的第一次全国四门主要法律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工作。
  在经历了长达十年之久的“文革”浩劫之后,1978年西南政法学院正式复校,刑法教研室也正式恢复,流落各地的教师先后回到了久违的校园。先生也重新回到久别的讲台上。由于十年“文革”的破坏,先生长期被压抑的工作热情被激发出来,他也进入了人生的第二个黄金时节。从1979年,他开始担任硕士研究生和进修教师的指导工作,最早负责反复草拟了西南政法学院刑法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教学法计划、读书目录等。
书摘插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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