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清仓】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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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版 次:1
  • 页 数:
  • 字 数:
  • 印刷时间:2010年03月01日
  • 开 本:16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05891050
  • 丛书名: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
作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编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0年03月 
内容简介
该套教材以考试改革为依托,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特点:一是体现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和《职业会计师国际教育准则》对考生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和职业价值观,以及理解能力、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的要求;二是体现了与国际趋同的原则,力求使本教材与国际普遍认可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相趋同,为打造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通行证起重要支持作用;三是体现了*颁布的法律法规的重要内容和原则;四是体现了为保持并不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对新知识、新实务的要求。
目  录
第一章 税法概论
第一节 税法的概念
第二节 税法基本理论
第三节 税收立法与税法的实施
第四节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第五节 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第二章 增值税法
 第一节 增值税基本原理
 第二节 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第三节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第四节 税率与征收率
 第五节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六节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七节 特殊经营行为和产品的税务处理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第一章 税法概论
第二节 税法基本理论
  一、税法的原则
 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税法原则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一)税法基本原则
税法基本原则是统领所有税收规范的根本准则,为包括税收立法、执法、司法在内的一切税收活动所必须遵守。
  1.税收法定原则
 税收法定原则又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皆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税收要件法定主义是指有关纳税人、课税对象、课税标准等税收要件必须以法律形式做出规定,且有关课税要素的规定必须尽量明确。税务合法性原则是指税务机关按法定程序依法征税,不得随意减征、停征或免征,无法律依据不征税。
  2.税法公平原则
 一般认为税收公平原则包括税收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即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税收公平原则源于法律上的平等性原则,所以许多国家的税法在贯彻税收公平原则时,都特别强调“禁止不平等对待”的法理,禁止对特定纳税人给予歧视性对待,也禁止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对特定纳税人给予特别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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