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2009 第四辑 总第146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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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版 次:1
  • 页 数:
  • 字 数:
  • 印刷时间:2009年04月01日
  • 开 本:大32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09311806
作者: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编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时间:2009年04月 
编辑推荐
国家行政法规正式版本,部门规章备案指定出版物。 
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是国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是刊登报国务院备案的部门规章的指定出版物。
本汇编收集的内容包括:上一个月内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公布的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报国务院备案的部门规章,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司法解释。另外,还收入了上一个月报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目录。
本汇编所收的内容,按下列分类顺序编排:法律,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国务院部门规章,司法解释。每类中按公布的时间顺序排列。报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目录按1987年国务院批准的行政区划顺序排列;同一行政区域报备两件以上者,按公布时间顺序排列。
目  录
编辑说明
行政法规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法规性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林业局等部门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行政法规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促进贤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是指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拆解,从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用改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物理、化学特性的方法减少已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减少或者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将其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不包括产品维修、翻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作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
第三条 列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国务院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工业信息产业等主管部门制订和调整《目录》,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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