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炼焦化学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炼焦化学工业企业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为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炼焦化学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6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扩大了标准的适用范围,涵盖了国内所有焦炉及生产过程的排污环节;
——增加了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炼焦化学工业企业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为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炼焦化学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6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扩大了标准的适用范围,涵盖了国内所有焦炉及生产过程的排污环节;
——增加了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