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孝齐家——孝与社会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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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刷时间:2014年01月01日
  • 开 本:16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07836769
  • 丛书名:中国孝文化丛书
作者:秦永洲 ,吴伟伟 著出版社: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出版时间:2014年0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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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套较为全面介绍中国传统孝文化的通俗读物。它分别从孝与家国伦理、孝与社会风俗、孝与古代法律、孝与古代养老、孝与古代教育、孝与古代旌表制度、孝与古代选官制度和孝与古代丁忧制度八个方面论述了孝在中国传统社会的作用和影响。通过作者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中国传统孝文化的博大精深,并从中发现孝文化的现代价值。
 
内容简介
  孝是渗透、流动于中国社会风俗中最广泛的内容之一。本书从多个方面讲述了社会风俗中的种种孝文化。在衣食住行中的养亲风俗中,作者结合古人实例,重点讲述了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孝敬长辈。在孝与人生礼俗中,作者还分别就婚姻、生育等礼俗中反映的孝意识进行了叙述。在丧葬风俗中的孝中,分别就丧葬仪式中反映出的孝文化进行了论述。在孝与祭祖风俗中古人慎终追远的祭祖行为中包含了对先人的无限缅怀和孝敬。
作者简介
  秦永洲,男,山东省莱州人,1952年生,山东师范大学教授。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史、中国社会风俗史方面的研究和教学。著有《中国社会风俗史》(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出版,2008年再版)、《山东社会风俗史》(山东人民出版社2011.10)、《颜之推与颜氏家训》(山东文艺出版社2004.10)。主编《济南通史·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卷》(齐鲁书社2008.08)、《山东的节庆活动》(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12)、《中华名门才俊·秦姓名门》(泰山出版社2005.5)。与张汉东合著《中国历代兴亡录》(山东人民出版社1996.03),与邓丽丽合著《中国历史故事》(山东文艺出版社2007.07),与李云泉合著《生肖狗》(齐鲁书社2005.09)等。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
  吴伟伟,女,山东新泰人,1980生,2007年6月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获硕士学位。现为山东协和学院政治理论教研室负责人、讲师,被聘为副教授。曾主持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课题1项,参与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2项。参编《山东社会风俗史》(山东人民出版社2011.10)、《济南通史·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卷》(齐鲁书社2008.08)。发表论文6篇,其中《关于民办本科院校思想政治课教学的思考》,获得山东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优秀研究成果奖。成果《山东省高技能人才现状及培养模式研究》获山东软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目  录
第一章 奕奕新堂,父母寿康——衣食住行中的养亲风俗
 一 养则致其乐
 二 病则致其忧
 三 居则致其敬
第二章 子到英年亲白头——孝与婚姻生老风俗
 一 未知门户谁堪主——祈子、弃婴、过继
 二 为了祖宗血脉的延续——不毁伤发肤
 三 举箸食汤饼,祝辞添麒麟——过生日和祝寿
 四 父母之命——儿女婚姻的圣旨
 五 婚礼中的孝
 六 孝的社会性外延——敬老尊长
第三章 生者恪守丧亲礼,死者倍感黄土暖——丧葬风俗中的孝
 一 贵尽人间礼,慰藉逝者魂——丧亲巡礼
 二 奔丧路上泪涌泉——讣告、奔丧、賻賵、谥号
前  言
儒家的孝道与社会风俗中的孝,是雅、俗两种交叉互动的文化。
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文化研究,往往把文化分为雅文化和俗文化。雅文化是一种自觉的、表现为典籍形态的思想体系。俗文化以世俗生活为中心,是民众自发的、无意识的社会文化传统。
雅文化中的孝,主要表现为儒家的孝道。孝是儒家家庭伦理的核心、社会道德的基础,仁学结构的血缘根基,君子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必备的道德素质。也是儒家思想渗透、流动于中国社会风俗中最广泛的内容之一。社会风俗不断承接着它规范化的引导,将其落实到世俗社会。“吃饭穿衣敬父母”,“承颜养志”,“冬温夏凊,昏定晨省”,“入门而趋,登堂而跪”,“父母在,不远游”,是衣食住行风俗中承载的孝;“待晓堂前拜舅姑”,“无后为大”,“扬名声,显父母”,“变得人间作寿乡”,“不毁伤发肤”,是婚姻生老风俗中承载的孝;“每逢佳节倍思亲”,“正月稚子拜衰翁”,“清明拜扫欲断魂”,是节日风俗中的孝;孝感天地、惊大孝必触鬼神,目连救母、妙善救父是信仰风俗中的孝。尤其是丧葬祭祖风俗,无不贯穿着对父母祖先的恭敬和缅怀。中国孝文化的真正存在价值和真实的生命力就在于社会风俗之中。在俗文化层次,无不流动着儒家孝道的基本精神和中国国情“根”的呼唤。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第一章  奕奕新堂,父母寿康——衣食住行中的养亲风俗
  《孝经·纪孝行章》:“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养亲风俗指在生活饮食起居方面,也就是衣食住行风俗中对父母的侍奉、敬爱和礼节。
  一  养则致其乐
  “养则致其乐”是指在日常的饮食起居中要让父母感到幸福、快乐,充分享受到生活的乐趣,也就是我们日常说的,吃饭穿衣敬父母,让父母在子女的孝敬下有个幸福的晚年。
  (一)甘肥供奉的孝子们
  赡养父母,最根本的是让父母衣食无忧。战国时期思想家孟子曾讲,当时的社会风俗中有“五不孝”:懒惰不事生产,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吃喝赌博,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贪财好利,偏爱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胡作非为,株连父母,四不孝也;好勇斗狠,危害父母,五不孝也。“五不孝”之中,“不顾父母之养”占了三条。所以,孝敬父母,首先是养父母。
  《礼记·内则》强调,在饮食方面,对父母要“问所欲而敬进之”。上述司马光强调的“将食,妇请所欲于家长,退具而供之”。也就是说,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父母想吃什么,子女就应该供养什么。
  饭做好后,要先端给父母,端上来就走不行,要等父母开始吃了才能退下。《礼记·内则》叫“父母舅姑必尝之而后退”,司马光叫“尊长举筯(举筷),子、妇乃各退就食”。
  《礼记·曲礼》强调:“父子不同席。”《礼记·内则》载:“与恒食饮,非餕莫之敢饮食。”古人一天吃两顿饭,称作“恒食”,“餕”是吃剩饭。现在的“不同席”,是不在同一桌上,在古代是子、妇得等父母吃完了以后才能吃。南朝梁王僧孺小时候,有人给他父亲送来冬李,拿了一个先给他吃,王僧孺说:“大人(父亲)未见,我不能先尝。”
  “粥美尝新米,袍暖换故绵。”古代给父母吃精美的食品称作“致甘肥”、“奉甘旨”。如三国曹植的《灵芝篇》讲,汉代董永奉养父亲,“佣作致甘肥”。《晋书·高菘传》载,东晋高菘的父亲高悝,“菜蔬不厌,每致甘肥于母”。南朝梁冯道根,“佣赁以养母,行得甘肥不敢先食,必遽还以进母”。《元史·孝友传一》载,河南偃师人张恭,孝敬母亲冯氏,到了荒年,“夫妇采野菜为食,而营奉甘旨无乏”。
  元朝人郭居敬编著的《二十四孝》中,姜诗妻纺织养姑、王祥卧冰求鲤以及子路负米、丁兰刻木、郭巨埋儿、孟宗哭竹等,都是这方面的典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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