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学(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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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版 次: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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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刷时间:2015年08月01日
  • 开 本:16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11882639
  • 丛书名:新阶梯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系列教材
作者:田平安 主编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出版时间:2015年08月 
编辑推荐
  ★阐述基本知识,夯实学生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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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2014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全文共552条,条款数目几乎是民事诉讼法条文的一倍,本书基于该司法解释进行了修改。
作者简介
  "田平安,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第三届全国高等院校教学名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著有《民事诉讼证据初论》、《中国民事诉讼》、《程序正义初论》、《民事诉讼法学改革开放三十年》等;主编各种法学教材四十余种,其中《民事诉讼法学原理》荣获司法部第三届全国法学教材及科研成果一等奖。先后发表《民事诉讼模式初探》、《民事诉讼责任论》、《民事审判改革探略》等近百篇论文。撰写本书第一、四、七、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章。
  唐力,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主要著作有:《民事诉讼构造研究》、《比较民事诉讼法学》(合著)、《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研究》(副主编)、《民事诉讼精要与依据指引》(主编)等二十余部;发表《对话与沟通:民事诉讼构造之法理分析》、《辩论主义的嬗变与协同主义的兴起》、《民事强制执行的正当性与程序保障》、《协商性司法的理论基础》等三十余篇论文。撰写本书第五、二十一、二十二章。
  李祖军,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著作有:《民事诉讼目的论》、《契合与超越——民事诉讼若干理论与实践》、《调解制度论:冲突解决的和谐之路》、《民事诉讼法导论》(合著)、《民事诉讼法》(合著)、《行政诉讼法》、《仲裁法论》等。在《中国法学》、《现代法学》、《法学评论》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四十余篇。撰写第三、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章。
目  录
第一编绪论
 第一章民事纠纷及其救济机制
  第一节民事纠纷
  第二节民事纠纷的非讼救济
  第三节民事纠纷的诉讼救济
 第二章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学
  第一节民事诉讼法
  第二节民事诉讼法学
  第三节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第四节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任务与效力
 第三章民事诉讼的目的与价值
  第一节民事诉讼的目的
  第二节民事诉讼的价值
 第四章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与民事诉讼模式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二、民事纠纷的特点
  民事纠纷就本质上论是利益的暂时冲撞,上升至法律层面分析就是民事权利义务的争执。
  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民事纠纷大体上有下列特点:
  1.纠纷主体的平等性。民事纠纷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问和公民与法人之间产生的纠纷,无论其主体身份地位存在多大的差别,也无论是中、外公民或是中、外法人之间出现的矛盾,纠纷主体始终置身于市场经济之中,是在经济生活平等交往中或者是文化交往或者是社会交往中基于各种原因出现的矛盾和冲突,纠纷主体之间不存在命令、服从、上下隶属关系,也不存在尊、卑、贵、贱之分。宪法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纠纷内容的特定性。平等主体之间产生的民事纠纷,从程度上说尚未激化为刑事犯罪,从本质上说并非是无益之争而是民事权利义务之争。民法理论将这些权利义务高度概括为财产权利义务和人身权利义务。质言之,任何民事纠纷要么是财产权利义务之争要么是人身权利义务之争。
  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民事纠纷主体的平等性和内容的特定性,决定了主体对其内容的具有处分权能。基于不同的理由和动机,主体可以主张权利,也可以让渡权利,甚至可以放弃权利。
  4.民事纠纷的可平息性。既然是民事财产权利义务或人身权利义务之争,主体又享有处分的权能,因此,无论民事纠纷的内容多么复杂,纠纷情节多么曲折,大多数民事纠纷都是可以采用和平的方法平息和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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