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2017中公2017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理论法学知识精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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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刷时间:2017年01月01日
  • 开 本:16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胶订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19223106
  • 丛书名: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作者:中公教育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研究中心出版社: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出版时间:2017年0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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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中公版·2017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理论法学知识精讲》共分为五篇内容,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学、法制史、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本教材每一篇开篇编写思维导图帮助考生形成知识框架,常考知识点后都设有具有典型性的考试真题,在重难点知识部分设有要点提示,在前后相关知识部分设有串联记忆的提醒,建议考生按照本书思维逻辑,形成体系前后串联学习。
目  录
第一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基本原理(4)
第一节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4)
第二节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和总目标(5)
第三节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5)
第二章 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8)
第一节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8)
第二节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11)
第三节 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13)
第四节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16)
第三章 法治工作的重要保障(18)
第一节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18)
第二节 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20)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我们从“法治”谈起
  一、法治的含义
  在西方最早提出“法治”的是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现代西方法治发轫于英国,其基本含义是法律至上或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也就是说,任何人不论他或她的社会地位或其他社会条件如何,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都必须服从法律的管辖。在我国,最早宣传并明确提出法治“概念”的是梁启超先生。社会主义法治,则是指社会主义国家的依法治国的原则和方略,即与人治相对的治国理论、原则、制度和方法。
  二、法治与人治
  人治指统治者的个人意志高于国家法律,国家的兴衰存亡,取决于领导者个人的能力和素质,如我国唐代的“贞观之治”。人治不可能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而法治则是众人所同意的法律之治,是与民主相联系的。
  在社会主义国家,法律是在党的领导下,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因此,社会主义法治就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各政党、武装力量、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允许任何人、任何组织凌驾于法律之上。在所有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社会规范中,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
  【真题】
  下列关于法治与法制的表述哪些是不适当的?(2004年卷一第51题)1
  A.法治要求法律全面地、全方位地介入社会生活,这意味着法律取代了其他社会调整手段
  B.法治与法制的根本区别在于社会对法律的重视程度不同
  C.实现了法制,就不会出现牺牲个案实体正义的情况
  D.法治的核心是权利保障与权力制约
  三、法治与法制
  【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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