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特论边沁:法理学与政治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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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刷时间:2015年06月01日
  • 开 本:32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11872951
  • 丛书名:边沁法律文库
作者:(英)哈特 著,谌洪果 译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出版时间:2015年06月 
内容简介
  在哈特于1968年退出牛津法理学教授职位后,他的学术精力基本转入了对边沁的研究,甘心充当起边沁的“学术仆从”。本书从作者到作品本身,都已成为毋庸置疑的经典。它是法律分析学派代表人物哈特对边沁的法理学和政治理论的研究,是哈特晚年怀着对边沁的无限崇拜的心情写成的。
  全书篇幅不大,哈特将边沁法律思想以自己方式解析,从中读者可以领略实证主义法学在两位思想巨匠之间的传承与演变。
作者简介
  H.L.A. 哈特,(H.L.A. Hart, 1907—1992年),英国著名法理学家,新分析法学派创始人,20世纪最重要的法律哲学家之一。
  谌洪果,毕业于北京大学,师从于著名法学家贺卫方教授,获法学博士学位。原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副教授,法学理论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为香港大学访问学者。
  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社会学、法律社会学、法律与文学、西方法律思想史、比较法学。哈特是其主要研究领域之一,曾翻译出版哈特自传、哈特研究学术专著,撰写学术文章数篇。
目  录
总序
致谢
缩略语
绪论
第一章 法律的去神秘化
第二章 边沁与贝卡利亚
第三章 美利坚合众国
第四章 自然权利:边沁与约翰·斯图亚特·穆勒
第五章 边沁的《法律概论》
第六章 法律义务与责任
第七章 法律权利
第八章 法律权力
第九章 主权与受法律限制的政府
第十章 命令与权威法律理由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菲利普·斯科菲尔德
  杰里米·边沁(1748~1832),英格兰的哲学家,不只是伟大的思想家,而且是影响极大的改革家。在卡尔·马克思提出他的实践概念之前,边沁就强调,理论和实践的区分是无意义的。在边沁看来,“理论上是好的,实践上是坏的”这种陈词滥调讲不通。说一个措施在理论上是好的,就意味着,当转化为实践后,它也是好的。因此,边沁的思想的范围,从关于语言的性质和它与物理世界的关系的最深刻的见识,扩展至公共官员在其中工作的办公室的设计。边沁的很多建议,在19世纪英国的政治、法律和宗教制度的改革中被采纳了。他的思想在遥远的国度影响特别大,如在西班牙、葡萄牙、希腊、美国,尤其是在中南美洲,那里的政治家在边沁的著作中发现了自由主义改革的纲要:在摆脱殖民统治后,这帮助了他们的现代化的努力。
  然而,认为边沁的思想只有历史意义,这是一个严重的错误,因为,对很多学科的很多当代的论争,它也有巨大的意义。边沁是现代功用主义学说的奠基者,这个学说号召提升“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功用主义依然是西方哲学中的很重要的伦理学说之一;关于人类的福祉和繁荣,它提供了一套可与人权论相抗衡的论述。的确,边沁对自然权利论进而是人权论做了最具毁灭性的批判,把自然的和不受时间限制的权利的观念称作“虚骄夸张的胡说”。边沁依据某行为所产生的快乐和痛苦来确定行为的道德性的方法,是作为当代经济学的基础的成本—收益分析的灵感之源。在法律哲学方面,边沁对“实际存在的法”和“应该存在的法”的区分的阐明,催生了现代的法实证主义学说。在关于司法程序的广泛而详细的著述中,他提供了盎格鲁——美国传统内最全面的证据理论。他的目标是让“法律可知”和“司法可享”——也就是说,人民的绝大多数应该能理解法律,并可享用便宜、简易和快捷的法院救济,法院判决应该由无偏私的法官做出。关键的措施是整个法律的法典化:由立法机关制定,并附上解释每个条款的功用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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