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是对Jc/T733一1987(1996)《水泥回转窑热平衡测定方法》进行的修订。
本标准与JC/T733—1987(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测定时窑系统连续、正常、稳定运行的时间不小于72h的要求(1987年版的4.7,本版的3.6);
——增加了各项测定中使用的测定仪器的精度要求(本版的4.3、6.3、7.3、8.3、11.3、13.3和14.3);
——增加了“熟料产量无法通过实物计量时,可根据生料喂料量折算”的熟料产量计算方法(1987年版的5.4.1,本版的4.4.1);
——将“快速热电偶”改为“铠装热电偶与温度显示仪表组合的热电偶测温仪”(1987年版的7.3,本版的6.3);
——将“快速热电偶应采用铂铑的热电偶”改为“铠装热电偶可采用镍铬一镍硅铠装热电偶、铂铑30—铂铑6铠装热电偶、铂铑-铂铠装热电偶或铜-康铜铠装热电偶”(1987年版的7.3.3,本版的6.3);
——对出冷却机熟料温度的计算公式进行了修正(1987年版的7.4.4,本版的6.4.4);
本标准与JC/T733—1987(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测定时窑系统连续、正常、稳定运行的时间不小于72h的要求(1987年版的4.7,本版的3.6);
——增加了各项测定中使用的测定仪器的精度要求(本版的4.3、6.3、7.3、8.3、11.3、13.3和14.3);
——增加了“熟料产量无法通过实物计量时,可根据生料喂料量折算”的熟料产量计算方法(1987年版的5.4.1,本版的4.4.1);
——将“快速热电偶”改为“铠装热电偶与温度显示仪表组合的热电偶测温仪”(1987年版的7.3,本版的6.3);
——将“快速热电偶应采用铂铑的热电偶”改为“铠装热电偶可采用镍铬一镍硅铠装热电偶、铂铑30—铂铑6铠装热电偶、铂铑-铂铠装热电偶或铜-康铜铠装热电偶”(1987年版的7.3.3,本版的6.3);
——对出冷却机熟料温度的计算公式进行了修正(1987年版的7.4.4,本版的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