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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缪蒂生 主编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时间:2015年07月
- 版 次:1
- 页 数:
- 字 数:
- 印刷时间:2015年07月01日
- 开 本:16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10912771
- 丛书名:人民陪审员培训读本丛书
从整个人类历史的发展来看,刑罚从残暴、苛厉逐渐演变到轻缓和宽缓。目前,我国处于废除肉刑,以自由刑、死刑为中心的刑罚阶段,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已经从以自由刑为主逐渐过渡到以财产刑为主,死刑渐渐退出刑罚的历史舞台。刑罚轻刑化进化的过程就是刑法谦抑的演变过程。
现在,治理社会不再完全依赖刑法和刑罚,但是刑法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不容忽视,刑法在社会生活中依然具有较大的作用。尤其在中国,刑法万能主义思想还有一席之地,所以,当前中国刑法中规定的刑罚还比较重,而且,我国刑法中还保留死刑。过去,人们往往把执行死刑当做打击犯罪的成果,把犯罪分子看作敌人,认为敌人“杀”得越多越好。现在,这种观念显然已经落后于社会生活,应当转变并摒弃重视死刑和重刑主义的观念。打击犯罪是要付出代价和社会成本的,刑法不是越重越好,而应当有节制,刑罚的发动应当是不得已而为之。其实,从管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看,以剥夺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治理社会付出的代价惨重,过度执行死刑是社会治理能力差的表现。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死刑的过度执行,而在于减少犯罪黑数,使所有的犯罪都能够得到及时而有效的惩治。这就需要提高社会治理能力,降低对刑法的依赖度,使刑罚逐渐趋于轻缓。
当今社会刑罚逐渐走向轻缓的原因是刑罚在社会治理中作用的降低。刑罚的轻缓是我们追求的目标,但却不易实现。从一定意义上看,刑罚的轻重不是主观选择的结果,而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文明程度,尤其是一个社会的治理能力。我国现在之所以存在这么多死刑,是社会治理能力较弱的表现。不能把犯罪的人看成敌人,他们往往是社会当中的弱势群体,如下岗工人、进城务工农民。他们因为某种原因走上犯罪道路,社会、家庭等均负有一定的责任。减少犯罪应当从减少诱使他们犯罪的原因人手,而不应当仅仅指望重刑减少犯罪。应该反思重刑到底对犯罪能起到多大的预防和震慑作用,反思重刑主义思想是否应当继续存在。刑罚不是解决犯罪问题的灵丹妙药。法治社会应当追求刑法谦抑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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