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考课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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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版 次:1
  • 页 数:362
  • 字 数:265000
  • 印刷时间:2009年06月01日
  • 开 本:大32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09708613
  • 丛书名:东方历史学术文库
作者:王东洋 著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时间:2009年06月 
内容简介
  有关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考课制度,前贤们做了不少工作,积累了一定的成果,但对该时期的考课制度作系统且动态性的研究,尚未见到。该书选题明确,角度新颖,视野广阔,提出了诸多新见解,并用史料做了令人信服的论证,将中国古代考课制度的研究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层次,是一部具有较高学术质量的专著。
作者简介
王东洋,1977年7月生,河南鹿邑人。2004年毕业于郑州大学历史学院,获历史学硕士学位;2007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获历史学博士学位。现任教于河南科技大学历史学系。主要研究方向为魏晋南北朝史及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在《史学集刊》、《扬州大学学报》、《云南行
目  录
导论
 一 考课制度的概念界定
 二 选题意义
 三 学术史回顾
 四 本书结构及相关说明
上编
 第一章 考课对象
  一 中央官
  二 地方行政长官
  三 内外长官之属吏
  四 散官
  五 其他吏员
  六 结语
 第二章 考课标准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第一章 考课对象
一 中央官
曹魏中央官需接受考课,此可由当时所定考课法看出。魏明帝景初年间,刘劭制定《都官考课》七十二条,“时又大议考课之制,以考内外众官”,杜恕认为“至于公卿及内职大臣,亦当俱以其职考课之也”。从“内外众官”、“公卿”及“内职大臣”可看出,刘劭考课法中明确规定中央朝官要接受考课。齐王芳时王昶撰《百官考课事》,其具体内容今存两条:一条是对尚书、侍中考课;另一条是对列卿考课。至于其他官员的考课,由于史料遗失,已难知其详,但其所列职掌及考课内容也应大体如此。可见,曹魏两部考课法均将中央朝官纳入考课对象范围。考课法虽无法实施,但亦说明曹魏中央朝官应该接受考课,并制定了相应的考课办法。
孙吴政权也曾对中央官进行考课。《三国志》卷五十二《步骘传》载孙权赤乌年间,步骘上疏云:“丞相顾雍、上大将军陆逊、太常潘叡忧深责重,志在竭诚,夙夜兢兢,寝食不宁,念欲安国利民,建久长之计,可谓心膂股肱,社稷之臣矣。宜各委任,不使他官监其所司,责其成效,课其负殿。”对于丞相、上大将军和太常卿的考课,需要皇帝下诏才免除,由此可反证孙吴其他中央朝官是应该接受考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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