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开放经济、竞争经济、信用经济,更是法制经济。“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依赖于法制的调整、规范和保障,这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只有完备的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才能引导人们沿着正确的轨道进行经济活动,才能保证从事经济活动的自然人和法人成为互相独立、完全平等的市场主体;才能确保有完全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的市场主体对自己的行为结果负责;才能做到保护合法,制裁违法,打击犯罪,才能避免经济活动中的不规范、不平等、不公平现象。
公司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重要成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着巨大作用,对我国社会的发展举足轻重。公司不仅是国民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还是现代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市场不规范,市场竞争激烈,加之社会方面、经济方面和公司本身存在的诸多原因,公司违法犯罪的活动也日趋增多,从而严重地危害了我国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虽然我国立法上早已规定有公司犯罪,但是由于理论研究上的薄弱,公司犯罪的司法在现实中举步维艰。因而以公司为主体的经济犯罪成为当前亟待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由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冯中华院长主编的《公司经济犯罪研究》一书无疑正是填补这一空白领域的力作之一,翻阅此书,感觉 本书有以下几个鲜明特点:
公司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重要成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着巨大作用,对我国社会的发展举足轻重。公司不仅是国民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还是现代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市场不规范,市场竞争激烈,加之社会方面、经济方面和公司本身存在的诸多原因,公司违法犯罪的活动也日趋增多,从而严重地危害了我国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虽然我国立法上早已规定有公司犯罪,但是由于理论研究上的薄弱,公司犯罪的司法在现实中举步维艰。因而以公司为主体的经济犯罪成为当前亟待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由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冯中华院长主编的《公司经济犯罪研究》一书无疑正是填补这一空白领域的力作之一,翻阅此书,感觉 本书有以下几个鲜明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