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5]739号)的安排,对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SD 111~1983《交流仪表检验装置检定方法》和SD 112~1983《直流仪表检验装置检定方法》进行合并修订。
本标准与SD 111~1983和SD 112~1983相比主要变化有:
——标准的名称改为《交、直流仪表检验装置检定规程》;
——标准的格式按照D1/T 600~2001要求编排;
——增加了表源一体式交、直流仪表检验装置的技术要求及检定方法;
——交、直流仪表检验装置的准确度等级向上扩展到0.01级;
——取消了SD 112~1983补偿法检验直流装置的技术要求:
——SD 111~1983电能功能的技术要求及检定方法,可参照电能表检定装置的相关标准,本标准不再做规定;
本标准与SD 111~1983和SD 112~1983相比主要变化有:
——标准的名称改为《交、直流仪表检验装置检定规程》;
——标准的格式按照D1/T 600~2001要求编排;
——增加了表源一体式交、直流仪表检验装置的技术要求及检定方法;
——交、直流仪表检验装置的准确度等级向上扩展到0.01级;
——取消了SD 112~1983补偿法检验直流装置的技术要求:
——SD 111~1983电能功能的技术要求及检定方法,可参照电能表检定装置的相关标准,本标准不再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