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药事法规千问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行政法 > 常用药事法规千问

  • 版 次:1
  • 页 数:
  • 字 数:
  • 印刷时间:2005年02月01日
  • 开 本:16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801566652
作者:彭建福 主编出版社:中国中医药出版社出版时间:2005年02月 
内容简介
本书将我国现有50多个药事法规文件的基本内容或主要内容,通过问答形式反映出来。提出的问题直观性较好,答案的内容应用性较强,能达到阅读者易懂、易记、易理解、易操作、方便查找所需药事法规内容的目的。对如何报考执业药师、开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如何贯彻执行GMP、GSP、GAP、GCP、GLP、GPP等都有极大的帮助,尤其是对申报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者有较好的帮助指导作用。在书中还编辑了数十道案例,所有案例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此书可供基层药品监督人员,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的药学工作人员,各级管理人员以及医药院校的教师、学生等人员阅读。
目  录
第一部分 综合知识
 概述
  1.我国现行的药事法规有什么特点?
  2.我国古代有哪些药品管理制度?
  3.我国近代制定的主要药事法规有哪些?
  4.新中国成立后颁布了多少部《药典》?
  5.我国药事管理体制是怎样形成与发展的?
  6.制定《药政管理条例(试行)》的意义是什么?
  7.制定《药品管理法》的意义是什么?
  8.制定《药品管理法》的目的是什么?
  9.原《药品管理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0.为什么《药品管理法》要作修订?
  11.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的立法目的、意义是什么?
  12.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第一部分 综合知识
 概述
  1.我国现行的药事法规有什么特点?
  药事泛指一切与药学有关的事业。药事管理指对药学事业的综合管理。药事管理立法的宗旨是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我国现行的药事法规主要具备三个特点,即专业性、政策性、实践性。
  2.我国古代有哪些药品管理制度?
  据《周礼》记载,早在周朝我国就已建立了医政组织和有关制度,设置医师,掌管医药行政诸事。秦汉三国时期设置了太医令、尚药监及药丕、药藏丞等机构和人员。后汉出现了我国第一部药学专著《神农本草经》。隋唐时代以太医署作为国家最高医药行政机构,并设有专职人员负责药品批发、储存工作,唐显庆四年(公元659年)颁布的《新修本草》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国家级药典,比欧洲最早的《佛洛伦斯药典》早问世800多年,宋、金、元时期专设有掌药局和御药院。明代,从中央到地方都有各级药政管理人员,明清时期的名著《本草纲目》及《本草纲目拾遗》为现行中药材标准提供了重要的科学依据。此外,我国古代还制定有禁止贩卖假药、禁止市售毒药等行为的法律规定。
  3.我国近代制定的主要药事法规有哪些?
  1911年辛亥革命至1949年间,我国先后颁布了《药师暂行条例》(1929年1月)、《修正麻醉药品管理条例》(1929年4月)、《管理药商规则》(1929年初)、《细菌学免疫学制品管理规则》(1937年5月)、《药师法》(1944年9月)、《中华药典》等。
  1950年,政务院发布《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管理麻醉药品暂行条例的颁布令》、《关于麻醉药品临时登记处理办法通令》等。
  ……

 常用药事法规千问下载



发布书评

 
 

 

PDF图书网 

PDF图书网 @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