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8]105号)的要求,由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内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完成报批稿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5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缩略语、基本规定、工艺及设备、总图运输、供配电设施、电气传动、自动化仪表、自动化系统、电信设施、公辅设施、建筑、结构、节能与环保、安全与消防。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技术质量部(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园路33号,邮政编码:43022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内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完成报批稿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5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缩略语、基本规定、工艺及设备、总图运输、供配电设施、电气传动、自动化仪表、自动化系统、电信设施、公辅设施、建筑、结构、节能与环保、安全与消防。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技术质量部(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园路33号,邮政编码:43022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