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法理学(第三版)

当前位置:首页 > 教材 > 研究生/本科/专科教材 > 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法理学(第三版)

  • 版 次:3
  • 页 数:
  • 字 数:
  • 印刷时间:2009年02月01日
  • 开 本:16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301149263
作者:沈宗灵 主编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09年02月 
编辑推荐

本教材有如下特点:

1)全面、系统、深入地阐释了法理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同时又引进和介绍**学术理论成果,既可以作为法理学的入门书,也可以作为法理学的进阶读本。

2)注重中外比较研究,但以“我”为主,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不仅可以用于教学和科研,也可以作为立法者、执法者、司法者和律师等法律工作者的参考书。

3)编写人员都是长期工作在教学科研和司法实践**线的法律工作者,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4)在保持结构框架基本稳定的情况下,教材内容随着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同步更新。

本书2001年出版**版,两次再版,多次重印,已经成为国内高校法理学教学使用*普遍的教材之一,受到科研院所学生和老师的一致好评。

 
内容简介
本书是普通高等教育“十五”*规划教材,为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之一。本书共4编20章,认真总结和吸纳了我国法理学多年的研究成果,丰富和更新了法理学的教学内容,显著地调整和完善了法理学课程体系。
本书全面、系统、深入地阐释了法理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第一编《法的一般原理》不但详细论述了法的概念,法的价值,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与权力,法的作用,还阐述了法律发展及西方国家法。第二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依法治国理念下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科学技术等发展与改革进行分章阐述。第三编《法的制定》论述了法的制定、法的渊源和分类、法律体系等问题。第四编《法的实施和监督》介绍了法的实施、法律关系、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法律监督等问题,廓清了法的实施与监督理论的基本框架。
本书突出了法理学的应用品格,吸收我国法治建设的实践成果,在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基本知识的论述上更加精炼、准确、恰当,初步形成和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法理学体系框架。
本书第三版结合近年来我国法学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作者简介

沈宗灵,北京大学法学院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法理学领域的研究。主要成果有:《比较法总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1992年获首届高校出版社优秀学术著作特等奖)、《现代西方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1995年获国家教委人文可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第三届全国高校出版社优秀学术著作特等奖)、《比较宪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等。

目  录
第一编 法的一般原理
第一章 导论
第二章 法的概念
第三章 法的价值
第四章 权利、义务、权力
第五章 法的作用
第六章 法律发展
第七章 西方国家法
第二编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第八章 依法治国总论
第九章 法律与经济
第十章 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政治
第十一章 法律与文化
第十二章 依法治国与科学技术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第一编 法的一般原理
第二章 法的概念
第二节 法的要素
一、法律规则
(一)法律规范与法律规则
法是一种规则。我国古代思想家曾指出:“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在汉语中,规则和规范两词基本上是同义的。在中外法学中,法律规则和法律规范也是通用的。凯尔森曾认为,“法律创制权威所制定的法律规范是规定性的(precriptive);法律科学所陈述的法律规则却是叙述性的(descriptive)”。即法律上的规定称法律规范,法学中对这些规定的陈述称法律规则。他的这种区分法并未为西方法学家普遍接受。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法学作品中,绝大多数都使用法律规则一词。本书中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使用“法律规则”一词。
(二)法律规则的逻辑构成
从逻辑上说,每一法律规则由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个部分构成。
行为模式是实际行为的理论抽象、基本框架或标准。行为模式并不是实际行为本身,它并没有实际行为中的具体细节。行为模式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1)可以这样行为;(2)应该这样行为;(3)不应该这样行为。这三种行为模式也就意味着有三种相应法律规则:(1)授权性法律规则;(2)命令性法律规则;(3)禁止性法律规则。后两类法律规则可合称为义务性规则,即通常所说的“令行禁止”。“令行”即应该这样行为,法律为人们设定了积极的行为的义务;“禁止”即不应该这样行为,法律设定了消极的、不行为的义务。以上三类法律规则中每一类又可再细分若干类。例如,授权性法律规则中就可以包括鼓励性规则和容许性规则。
法律后果一般是指法律对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赋予某种结果。它大体上可分为两类:(1)肯定性法律后果,即法律承认这种行为合法、有效并加以保护以至奖励。(2)否定性法律后果,即法律上不予承认、加以撤销以至制裁。
……


 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法理学(第三版)下载



发布书评

 
 

 

PDF图书网 

PDF图书网 @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