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1年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1]27号、电力行业部分)的要求,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DL/T 5131—2001的修订。
本标准与DL/T 5131—2001比较有以下主要变化:
——“术语和定义”部分增加了县城电网和乡村电网的定义,明确了各自的供电服务对象。
——“技术原则”改为“总则”,对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总体原则进行了修改。
——对各级配电网的网络结构、电力线路及相关设备的要求进行了修订。
——取消“低压计量装置”一章。
——增加“自动化及通信”一章。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由电力行业农村电气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由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是对DL/T 5131—2001的修订。
本标准与DL/T 5131—2001比较有以下主要变化:
——“术语和定义”部分增加了县城电网和乡村电网的定义,明确了各自的供电服务对象。
——“技术原则”改为“总则”,对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总体原则进行了修改。
——对各级配电网的网络结构、电力线路及相关设备的要求进行了修订。
——取消“低压计量装置”一章。
——增加“自动化及通信”一章。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由电力行业农村电气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由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