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设备状态检修管理规定,为规范和有效开展设备状态检修工作,参考国内外有关标准,并结合国家电网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标准。为了标准的规范的统一,本标准内容涵盖交流、直流电网的所有高压电气设备,其中直流电网的高压电气设备部分直接引用了《高压直流输电系统电气设备状态维修和试验规程(试行)》,部分重叠的内容采取引用交流电网高压电气设备相关章节的方式。
对于开展状检修的单位和设备执行本标准。对于没有开展状态检修的单位和设备仍然执行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开展预防性试验。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河北省电力公司、华东电网有限公司、浙江省电力公司、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对于开展状检修的单位和设备执行本标准。对于没有开展状态检修的单位和设备仍然执行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开展预防性试验。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河北省电力公司、华东电网有限公司、浙江省电力公司、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