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获得医师资格者,方可申请注册并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医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维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 > 医学/药学考试 > 2011年 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口腔执业助理医师
作者: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编写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时间:2010年12月
- 版 次:1
- 页 数:54
- 字 数:99000
- 印刷时间:2010年12月01日
- 开 本:16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117138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