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知识产权制度规定了创新成果的权利归属,是激励创新的重要产权机制。通过对技术原创性和求偿权的保护,使新技术带来的收益及其他相关权益的归属得到合理界定,从而鼓励创新者的积极性。知识产权制度一方面形成了法定保护期内人为的垄断,鼓励人们去获取这种垄断收益;另一方面,也为知识的流动与共享创造了条件。因为只有产权明晰,创新成果才能够进行交易、出让,从而实现社会共享。
人力资本产权制度充分尊重创新主体的劳动,是激发人力资本创新积极性、主动性,促进人力资本效率的内生力量。人是创新的主体,人力资本是创新的源泉和决定因素。创新离不开富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职业经理人以及技术创新者,没有他们或者他们的创造性不能发挥,企业创新将无法实现,国家创新也就失去了微观基础。
人力资本创新潜能的发挥取决于人力资本效率,而激励是*化实现人力资本效率的核心。作为一种“主动性资产”,人力资本产权的实现程度将直接影响着人力资本效率的高低,从而直接影响着其创新能力的发挥。人力资本产权制度通过权利的界定、收入分配的确定,能有效地刺激人力资本供给,提高创新主体活动的效率。
人力资本产权制度充分尊重创新主体的劳动,是激发人力资本创新积极性、主动性,促进人力资本效率的内生力量。人是创新的主体,人力资本是创新的源泉和决定因素。创新离不开富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职业经理人以及技术创新者,没有他们或者他们的创造性不能发挥,企业创新将无法实现,国家创新也就失去了微观基础。
人力资本创新潜能的发挥取决于人力资本效率,而激励是*化实现人力资本效率的核心。作为一种“主动性资产”,人力资本产权的实现程度将直接影响着人力资本效率的高低,从而直接影响着其创新能力的发挥。人力资本产权制度通过权利的界定、收入分配的确定,能有效地刺激人力资本供给,提高创新主体活动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