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意大利法学与德国的继受罗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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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刷时间:2003年05月01日
  • 开 本: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62009801
作者:戴东雄 著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03年05月 
内容简介
一、本书于1981年邱月初版以来,悠悠已历近二十年头,因初版数量有限,早已无处可得。近十年以来,为因应多元化社会的需要,"念法律"成为时代的宠儿,众多年青学子以考入法律系为荣。
二、有鉴于此,各大学纷纷增设法律系或法律研究所,而每一所大学为发展有自己特色之法律系所,在课程安排上也呈现多样化。为此,有的大学开始增开西洋法制史为选修课程。
三、中国是继受欧陆法的国家,且受德国法的影响最深。而德国乃全盘继受罗马法的国家,罗马法以民法,尤其债法理论见长,故罗马私法亦成为我民法的法源之一。本书提供德国继受罗马法成功之始末。
四、基于以上理由,尤其受法制史有造诣之政治大学法学院陈教授惠攀与台湾大学法律学院陈助理教授妙芬的鼓励,将本书未变动内容再出版一次,以利我们推广法治教育,并期待我们继受欧陆的法律体系,也与德国继受罗马法一样成功,而使我们成为法治先进之社会。
作者简介
戴东雄先生系台湾省屏东县人,民国四十九年毕业于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毕业后,留母校法律系任助教之职。民国五十三年赴德国进修民法与法制史。民国五十八年二月获德国迈茵滋(Mainz)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民国五十八年八月回国服务,以客座副教授执教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与
目  录
第一章 日尔曼法与罗马法的形成及其特质
第一节 日尔曼民族的发展与罗马国家的关系
一、日尔曼民族的形成
二、东日尔曼部族
三、西日尔曼部族
第二节 日尔曼法的特质
一、概说
二、日尔曼法为习惯法
三、日尔曼法为团体的义务法
四、日尔曼法不分公法与私法
第三节 罗马法的体系
一、概说
二、早期的古罗马法
三、罗马私法的兴起及其发展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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