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是“中国社会团体的法律问题”课题的一个研究成果。
大约2年之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夏勇教授与荷兰王国驻华大使贺飞列先生签订了合作研究“中国社会团体的法律问题”的协议。从那之后,先是在法学研究所内,后又逐渐扩大到法学研究所外,志趣相同的学人就开始组织起来,在深入思考公民结社权利的同时,也在全国若干城市和乡村开始了广泛的社会调查活动。我们不仅思考了中国传统社会中结社的存在和相关管理模式、目前的管理模式、国际相关经验和发展趋势等方面,我们还提出了自己针对目前我国结社自由现状的改革意见。通过对我国社会团体法律问题的研究,我们希望能够借此而更深入地了解人权,而且呼吁尽早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局面。虽然,最初设立本课题的愿望,即直接促进我国社团法等法律的出台,看来还没有完全达到。但是,我们不仅起草了学者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间组织促进法》,而且,还以自己的研究结论为未来的立法提供了必要的理论准备和参考模式。
大约2年之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夏勇教授与荷兰王国驻华大使贺飞列先生签订了合作研究“中国社会团体的法律问题”的协议。从那之后,先是在法学研究所内,后又逐渐扩大到法学研究所外,志趣相同的学人就开始组织起来,在深入思考公民结社权利的同时,也在全国若干城市和乡村开始了广泛的社会调查活动。我们不仅思考了中国传统社会中结社的存在和相关管理模式、目前的管理模式、国际相关经验和发展趋势等方面,我们还提出了自己针对目前我国结社自由现状的改革意见。通过对我国社会团体法律问题的研究,我们希望能够借此而更深入地了解人权,而且呼吁尽早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局面。虽然,最初设立本课题的愿望,即直接促进我国社团法等法律的出台,看来还没有完全达到。但是,我们不仅起草了学者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间组织促进法》,而且,还以自己的研究结论为未来的立法提供了必要的理论准备和参考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