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席卷全球,各国政府在凯恩斯主义政府干预经济的理论指导下,纷纷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干预经济。我国也实施了刺激经济发展的4万亿元的政府主导性投资计划,并要求地方政府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由此各地方政府投资热情空前高涨,大大超过了中央的预计。实际上,早在经济危机之前,一直以来,中国转型期的一个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地方政府在地区经济乃至全国经济的发展中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因此地方政府行为对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的影响一直备受学术界的关注,成为分析诸多经济问题的一个重要视角。中国地方政府投资行为是影响中国宏观经济运行的重要因素。改革开放30年中,中国地方政府投资行为绩效显著。既有在既定约束条件下追求利益*化进行理性选择,从而促进经济高速增长、改善就业等的一面;也有在急于出政绩和局部乃至个人利益驱动下片面追求GDP增长、限制有限资源与大规模劳动力有效结合的一面。
地方政府投资行为合理,不仅有利于实现该地区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且有利于促进整个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实现,有效增强国家的综合国力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相反,若地方政府投资行为不合理,则势必导致有限投资资源配置的浪费和低效,造成投资活动盲目攀比和无序竞争,最终导致和阻碍区域内和整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
地方政府投资行为合理,不仅有利于实现该地区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且有利于促进整个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实现,有效增强国家的综合国力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相反,若地方政府投资行为不合理,则势必导致有限投资资源配置的浪费和低效,造成投资活动盲目攀比和无序竞争,最终导致和阻碍区域内和整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