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民商法学阶梯(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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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版 次:1
  • 页 数:408
  • 字 数:367000
  • 印刷时间:2009年06月01日
  • 开 本:大32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03696152
作者:赵万一,谭启平 主编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出版时间:2009年06月 
内容简介
  本书共收录文章70余篇,涵盖了金平、尹田、杨怀英、黄名述、赵勇山、王卫国等我国老一辈民法学者、中青年民法学家的代表性著述,广泛涉及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法、婚姻家庭继承法等经典命题、前沿问题,对我国民法学研究及实践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至今仍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目  录
金平
 再论我国民法调整的对象
 论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
 发展商品经济需要民法
 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与民法调整
 新宪法是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优越性的根本保证
 民法与社会进步
 民法与精神文明
 充分发挥经济合同制度在四化建设中的作用
 我国民法应确立物权制度
 论国营企业财产权的改革和保护
杨怀英
 论加强国家对计划生育的法律调整
 正确理解《婚姻法》第25条的精神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金平
  再论我国民法调整的对象
我国民法是调整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重要基本法,它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巩固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发展商品生产,保障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武器。但是,过去由于“左”的思想的影响,致使我国民法科学研究工作和民事立法工作都远远落后于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大力开展对民法科学的研究,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民法科学体系,制定具有我国特色的民法典,是当前我国法制建设中的一项重要而迫切的任务。
民法调整的对象是什么,即它调整的是什么样的社会关系,这是我们在学习研究民法时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一定的法律制度是一定社会的上层建筑,是由一定的经济基础决定的,反过来它又积极地为其所由产生的基础服务。民法是随着私有制、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而逐步发展起来的一个法律部门,因此,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和不同的国度,民法所调整的对象亦有所不同。
民法一词来源于罗马法中的市民法。罗马奴隶制社会是简单商品生产高度发达的社会,反映在上层建筑上,罗马奴隶主国家调整商品生产的法律制度也远较同时代其他国家为完备。市民法为罗马奴隶城邦国家调整市民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固有法,其后随着罗马商业的发展和领土的扩张,又产生了外国人之间,外国人与罗马法人之间的法律——万民法。随着时间的推移,两法界限逐渐消失,查士丁尼的《国法大全》里已不再有市民法与万民法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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