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宗教与法律:立国时期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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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版 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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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刷时间:2015年06月01日
  • 开 本:16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11876201
  • 丛书名:西方法律与宗教学术论丛
作者:(美)麦康奈尔 著, 程朝阳 译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出版时间:2015年06月 
内容简介
  本书是斯坦福大学法学院迈克尔·W·麦康奈尔教授两篇文章的合集:“美国开国时期的设立国教与不设立国教”和“宗教自由实践的起源与历史”。“美国开国时期的设立国教与不设立国教”描述了美国在设立国教与不设立国教的问题上实际的法律与辩论,该文为两部分,因第二部分作者尚未完成,现仅收录第一部分“设立国教”。这部分提供了美国早期各州有关设立国教的法律史,分类说明了设立国教的法律及实践,并讲明了设立国教的首要原则。“宗教自由实践的起源与历史” 讨论了美国在殖民地时期政教关系的处理方式,并且追溯了独立前的各州情况,说明宗教自由条款的发展。麦康奈尔认为,宗教自由条款形成的推动力来自于那个时期的福音运动。

作者简介
  迈克尔·W.麦康奈尔(Michael W. McConnell)
  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理查德&弗朗西丝·马勒里讲席教授(Richard and Frances Mallery Professor)、宪法中心主任,胡佛研究所(Hoover Institution)高级研究员。自1996年起任美国艺术与科学研究院(American Academy of Arts and Sciences)研究员至今。他在言论及宗教自由、个人权利和政府组织之间的关系、美国宪法的原旨主义解释,以及美国宪法和宪法史的其他诸多研究领域执学界牛耳。其著述颇丰,除大量文章外,还著有(合著)两本案例集《美国宪法》(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和《宗教与宪法》(Religion and the Constitution),并编著(合编)《法律思想的基督教视角》(Christian Perspectives on Legal Thought)一书。
目  录
第一篇美国建国时期的国教确立导论
 第一章国教确立之法律
  第一节英国的国教确立
  第二节美洲各殖民地的国教确立
   一、弗吉尼亚
   二、新英格兰
   三、南方的其他殖民地
   四、纽约
  第三节国教确立之要素
   一、政府对国教的教义、结构和教职人员的控制
   二、强制参加国教的宗教崇拜仪式
   三、公共财政支持
   四、禁止其他宗派的宗教崇拜
   五、国教的民事功能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一
  国教确立(Establishment)和政教分离(Disestablishment)问题是现代政制当中一个相当重要的问题,之所以如此说,是因为这在古代政制中不是一个问题。那么,为什么国教问题在古代政制中不是问题,在现代政制中才成了一个重要问题?这涉及另一个更为重大的问题:政府的目的和功能到底应该是什么。
  现代的或者说启蒙的政制理念认为,政制的正当性应该源于民众的同意。这种民众同意的政制理念,针对的是君权神授的古代政制理念。也就是说,在欧洲历史上,至少可以说在中世纪,人们认为国家权力或者君主权力是源于上帝的。也就是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天主教的教皇权力才一直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在实践中对世俗君主权力构成了重要制约,而且在理论上,教会——尤其天主教会——也是世俗政权的精神领路人。与之相伴另一个理念就是,君主的治理,应该实现上帝的正义。怎么实现上帝的正义?上帝的正义,主要是由教会这个属灵王国来代表的。因此,君主领导下的世俗政府,要想实现上帝的正义,就要让教会在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而最能够实现上帝之义的君主和世俗政府,就是把教会确立为国教的君主和世俗政府。确立国教并以国家权力强制臣民履行宗教义务,是为了提升人民的信仰层次,培育人民的道德德性,这就是君权神授理念的逻辑。
  二
  因此,即便对欧洲宗教迫害深有体会而逃难至美洲的人们,一开始也并不认同政府不设立国教——如果政府不设立国教,如何引导人民走正确的信仰之路?如何教化人民过有德性的生活?政府当然有义务神道设教,以使民德归厚。本书的第一篇,研究的就是这个问题。因为,若不花大力气搞清楚国教确立的理据,就无法明白不确立国教的因由。换言之,我们不能仅仅站在今日已成政治正确的政教分离观念的立场上,去攻击国教的确立。国教确立自有其正当理据。因此,麦康奈尔教授探索美洲早期各殖民地国教确立的历史,是想告诉读者,在早期美洲的政治历史上,人们同样认为国教是需要设立的,而且设立国教是有其神学理据和政治理据的,尽管持神学理据者和持政治理据者的基本立场完全不同。“设立国教的神学理据依赖于对宗教真理之信心”,而政治理据则“将宗教看作是实现国家民事目的的一种手段。它依赖于社会功用而非宗教真理”。只不过,到了美国独立和建国时期,国教确立的神学理据已经逐渐让位给政治理据了。在麦康奈尔看来,国教确立的这种政治理据,已经是启蒙思想家,特别是马基雅维利和霍布斯的公民宗教观念了。这个理据的变化,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为这种变化其实表明,人们更加重视的,已经不再是宗教真理和真正的上帝之道了;人们更加重视的,恰恰是世俗的和平以及世俗生活的幸福。麦康奈尔能够注意到国教确立的理据变化,并将之清楚区分开来,的确显出他独具慧眼,颇为发人深思。
书摘插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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