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北京法院地处首都,肩负着维护首都秩序稳定,保障国家政治、经济安全的重任。随着首都经济的快速发展,民商事纠纷案件日益增多,其中,因合同纠纷而起诉到法院的案件占据了民商事案件的主要部分。自 1999年10月 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施行以来,北京市法院运用《合同法》审理了大量的民商事纠纷案件,为稳定首都的经济秩序,弘扬市场经济条件下交易公平、等价、诚实信用的价值目标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近年来,北京市法院审理的合同纠纷案件的数量不仅增多,而且纠纷的种类也呈多样化趋势。以2001年1~12月统计,全市合同案件共收案27860件,较上年同期上涨12.44%;审结27956件,较上年同期上涨了6.59 %;以2002年1~ 9月期间统计,全市法院审理合同类纠纷案件19200件。其中,买卖合同纠纷9030件,借款合同纠纷2942件,承揽合同纠纷1477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合同纠纷案件总量上升了叙%。并且,在合同纠纷种类中还出现了代位权纠纷、撤销
近年来,北京市法院审理的合同纠纷案件的数量不仅增多,而且纠纷的种类也呈多样化趋势。以2001年1~12月统计,全市合同案件共收案27860件,较上年同期上涨12.44%;审结27956件,较上年同期上涨了6.59 %;以2002年1~ 9月期间统计,全市法院审理合同类纠纷案件19200件。其中,买卖合同纠纷9030件,借款合同纠纷2942件,承揽合同纠纷1477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合同纠纷案件总量上升了叙%。并且,在合同纠纷种类中还出现了代位权纠纷、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