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法律与准则(200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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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版 次:1
  • 页 数:327
  • 字 数:211000
  • 印刷时间:2006年03月01日
  • 开 本:大32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802261334
作者: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时间:2006年03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会计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年10月31日)
 总会计师条例(1990年12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1993年10月31日)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2000年6月21日)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11月30日)
第二部分 会计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分(第33号)(2006年2月15日)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2006年2月15日)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企业会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 企业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四条 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会计核算应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七条 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本制度所称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八条 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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