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维权妙计(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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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版 次:1
  • 页 数:243
  • 字 数:204000
  • 印刷时间:2006年08月01日
  • 开 本:24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802263598
  • 丛书名:维权妙计丛书
作者:吕继东,何军兵 编著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时间:2006年0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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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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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4月4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
  1 为什么要制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医疗事故的概念
  2 什么是医疗事故?
  3 非法行医造成伤害的,构成医疗事故吗?应如何处理?
  4 非法行医致人伤害和医疗事故有什么区别?
  5 美容成毁容,构成医疗事故吗?
  6 救护车司机借故不出车,产妇中途死亡,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7 医院治疗后病情加重构成医疗事故吗?
 第三条 基本原则
  8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坚持什么原则?
 第四条 医疗事故分级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第一条 【立法宗旨】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
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一条至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一条、第二条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一条至第八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一条至第五条
  疑难解答
  为什么要制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答:医疗事故的处理涉及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已经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之一。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发布了《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对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做出了规定。该办法实施以来,对于妥善处理医疗事故、解决医患纠纷、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该办法的有关规定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为了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保证科学、公正地处理医疗事故,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和社会稳定,修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已经成为当务之急。2002年4月4日,国务院令第351号公布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具体而言,制定本条例的目的和任务主要是:
  第一,正确处理医疗事故。条例所称“处理”主要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是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二是应当事人的请求,对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包括当事人与医疗机构的协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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