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 168-2014 国家储备成品油库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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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刷时间:2014年09月01日
  • 开 本:大32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158024242003
作者:本社 编著出版时间:2014年09月 
内容简介
  《国家储备成品油库建设标准(建标 168-2014)》共分十章和一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建设规模及项目构成、库址选择与总体布置、工艺设施、辅助作业设施、行政管理设施、警卫设施、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经济指标等。
  《国家储备成品油库建设标准(建标 168-2014)》的主编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物资储备局,具体解释工作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物资储备局负责。在执行本建设标准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建设规模及项目构成
第三章 库址选择与总体布置
 第一节 库址选择
 第二节 总体布置
第四章 工艺设施
第五章 辅助作业设施
 第一节 消防、给水排水
 第二节 供电及照明
 第三节 自控
 第四节 安防及管理信息化系统
 第五节 采暖通风
 第六节 化验仪器及车辆
 第七节 建(构)筑物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第五章 辅助作业设施
  第一节 消防、给水排水
  第四十二条 国家储备成品油库应根据油罐形式及容量、储存油品的火灾危险性,以及所在区域消防协作条件等设置消防设施。第四十三条 洞库的消防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洞库油罐可不设泡沫灭火系统和消防冷却水系统,但洞库口部应设消防给水系统。
  二、洞库口部的消防用水量不小于15L/s,供给时间不小于2h。
  三、洞库口部应配置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2具、灭火毯4—6块、灭火沙2m3。每个罐室配置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2具。第四十四条 泡沫灭火系统宜采用低倍数泡沫系统、环保型泡沫液,清水与泡沫液的混合比宜为97:3。
  第四十五条 消防泵站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消防泵站宜靠近消防水池(罐)设置。消防水池(罐)的设置高度,宜满足消防泵在火灾延续时间内自灌吸水的要求。消防泵站内应设消防水池(罐)水位显示及高低水位报警装置。
  二、消防泵宜选用电动泵作为工作泵、柴油机泵组作为备用泵。柴油机泵组的油料储备量应能保证机组在火灾延续时间内连续运转的需要。
  第四十六条 火灾报警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地上油罐组四周应设置手动报警按钮。
  二、覆土罐出入通道的口部及洞库的口部应设置手动报警按钮。
  三、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设置于消防值班室,应能实时接受报警信号,发生声光报警,并将报警信号上传中心控制室。
  四、中心控制室应能实现火灾报警信号与所在区域内视频监控系统联动的功能。
  第四十七条 警消楼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警消楼应设消防车库、消防器材室、消防值班室、消防队员宿舍等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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