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摘3(2004·第三辑·总第十一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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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版 次:1
  • 页 数:163
  • 字 数:200000
  • 印刷时间:2004年09月01日
  • 开 本:16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801822833
作者:张国栋 主编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时间:2004年09月 
内容简介
在汉语表述中,“法”与“律”二字互为通用。这种用法虽然由来已久,但如果我们追溯历史就会发现.“法”字出现的时间要早些,因而许多与法律有关的事务多冠以“法”字,而很少冠以“律”字,如指称法律文本的有“法典”、“法令”;指称法律机构的有“法院”、“法庭”;指称司法人员的有“法官”、“法曹”;指称法律体制的有“法治”、“法统”;等等。然而,人们可能不无惊奇地发现,受当事人委托处理法律事务的专业人士却不被称作“法师”而被称作“律师”。有人可能以为,这种称谓是为了避免误解,因为“法师”是佛教的专用词语。但细查可知,“律师”在古代也是佛教名词,用于指称知晓佛法并善解戒律者,清代仍然沿袭这种用法,如钱谦益的一首诗云:“人言宿世修行惯,不是禅师定律师”。
现代的律师制度显然是清末变法过程中的产物,是从西方世界移植过来的舶来品。中国虽然没有形成正式的律师制度,但是类似律师的角色早就产生了。据载,早在春秋时代,郑国的邓析就曾专门从事法律服务,他“与民之有狱者约”,“大狱一衣,小狱襦袴”。他不仅受托代理诉讼,还传授法律知识,且颇受欢迎,以至“民之献衣襦袴而学讼者.不可胜数”。从这个意义上讲,邓析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民间律师,他所从事的活动可看作中国律师制度的源起,如果按照当时的势头发展下去。类似古罗马和古代英格兰那样的律师业就有望形成。令人遗憾的是,郑国的统治者对他的行为极度反感,认为他“以非为是,以是为非,是非无度”,觉得任其发展会导致“郑国大乱,民口讙哗”,因而发狠把他杀了。
目  录
业务进阶
 以案论道
从判例看保障措施案件中“未能预见的发展”的证明问题 声志勇
 证据适用
“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研究/徐静村 潘金贵
 判例研究
关于合同、信用证与索赔权保留问题之我见 ——对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一宗
国际货物买卖纠纷案例的评析/刘彤海
业界嘹望
 执业前沿
中国律师行业掀起有史以来最彻底整风运动/肖山
律师:法律人还是中介人?/王颖
 法学教育
由“德怀门”事件透视博士招生制度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从判例看保障措施案件中“未能预见的发展”的证明问题 卢志勇
  序言
  2002年3月份,美国政府藉口外国产品的进口增长对国内产业造成了严重损害,决定对进口至美国市场的14类钢铁产品采取保障措施,征收8%-30%的额外关税。这一措施迅速遭到了来自国际社会依据WTO规则的回击。包括中国在内的21个WTO成员方联合向WTO争端解决机构就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提出了指控,并引发了一场全球范围的“钢铁大战”。在成员方向WTO争端解决机构提交的材料中,申诉方、被申诉方各自提出了辩护理由,其中双方认为“未能预见的发展”是最易引起争议的问题。根据争议各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和提出的请求,2003年11月10日WTO上诉机构就本案作出了最终裁决。裁定美国的做法违反WTO规则,并准许受损害的21个成员方对美国进行贸易报复。
  一、判例的激增凸现“未能预见的发展”的重要性
  尽管反倾销措施仍然是WTO成员方为保护本国贸易利益最经常使用的法律手段,但是近年来WTO成员方使用保障措施的次数却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与几年前相比.成员方似乎越来越倾向于使用保障措施来限制外国产品的进口。根据WTO保障措施委员会的统计,各成员方使用保障措施的案件在1995年为2起.到2000年增长到26起,2002年则激增至132起。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发展中国家后来居上采取保障措施的次数大有超过发达国家之势。如2002年的132起保障措施案件中,有100起是发展中国家提起的。这说明发展中国家越来越倾向于采用保障措施来保护本国的产业以及经济利益。
  ……
书摘插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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