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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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版 次:1
  • 页 数:343
  • 字 数:213000
  • 印刷时间:2006年12月01日
  • 开 本:大32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802266612
作者: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时间:2006年12月 
内容简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现予印发,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企业,不再执行现行准则、《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各项专业核算办法和问题解答。
目  录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应用指南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应用指南
  一、商品存货的成本
  本准则第六条规定,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企业(商品流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应当计人存货采购成本,也可以先进行归集,期末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人当期损益;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期末存货成本。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周转材料的处理
  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或者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三、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一)可变现净值的特征
  可变现净值的特征表现为存货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而不是存货的售价或合同价。
  企业预计的销售存货现金流量,并不完全等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存货在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以及为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还可能发生的加工成本等相关支出,构成现金流 入的抵减项目。企业预计的销售存货现金流量,扣除这些抵减项目后,才能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二)以确凿证据为基础计算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凿证据,是指对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有直接影响的客观证明,如产成品或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与产成品或商品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销货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生产成本资料等。
  (三)不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书摘插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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