冈田朝太郎法学文集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法学文集/经典著作 > 冈田朝太郎法学文集

  • 版 次:1
  • 页 数:
  • 字 数:
  • 印刷时间:2015年08月01日
  • 开 本:大32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11880161
  • 丛书名:朝阳先贤法学文丛
作者:(日)冈田朝太郎 著,娜鹤雅 点校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出版时间:2015年08月 
内容简介
  自1905年至1935年间,冈田朝太郎共有34种著作及讲义汉译本(其中存在同书名不同版本)被刊行(目录见序言)。本书在34种汉译本目录的基础上,在可查找范围内,在对各种不同版本比对后,选取了冈田朝太郎部分代表性成果,并以出版年代为序,编辑而成。其中包括:著作6部即1906年版《汉文刑法总则讲义案》、1907年版《死刑宜止一种论》、1911年版《刑法总论》、1911年版《法学通论》、1913年版《*暂行新刑律》、1931年版《日本刑法改正案评论》,论文4篇即《论大清新刑律重视礼教》《论中国之改正刑律草案》《论豫审之应由检察厅掌管》《责任更新论》。
作者简介
  冈田朝太郎(1868—1936年),1891年毕业于东京帝国大学法科大学法国法科,1894年被聘为东京帝国大学法科大学助教授,曾受日本政府派遣赴德法学习,1900年32岁时升任东京帝国大学教授。1906年被清政府以高薪聘请担任修订法律馆调查员,负责刑律的起草,同时在北京各法律学堂执教,讲授刑法等课程。
  娜鹤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先后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东京大学,2011年取得东京大学法学政治学研究科博士学位(法学)。在日本《东洋文化研究所纪要》《国家学会杂志》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数篇。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律史、比较法。

目  录
汉文刑法总则讲义案
绪论
第一章 刑法
第二章 裁判所构成法及刑事诉讼法
第三章 刑法史之大要
第四章 刑法之主义
第一编 犯罪
第一章 总论
第二章 犯罪之普通要素
第二编 罪状
第一章 犯罪之类别
第二章 行为之阶级
第三章 再犯
第四章 数罪俱发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不仅为了纪念
  吕振万序
  1912年,民国初年,新兴的民主共和政体代替了已在中华大地上存在了数千年之久的专制制度。汪有龄、江庸、黄群、蹇念益等先贤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情怀,兴学办教,集资创办了以教学和研究法学等为重心的私立大学,以“浚哲文明”为训,力图为中国的民主法治进程奠定更坚实的基础。筚路蓝缕,艰难玉成,经仁人志士数十年努力,终于造就了“无朝(阳)不成(法)院”美誉,在中国法学教育史上写下了灿烂的篇章。在朝阳大学开办百年之际,由朝阳校友发起并主持,收集整理研究出版“朝阳大学先贤文集”,我觉得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
  (一)再现朝阳学术辉煌
  朝阳大学自创建之日起便注重延聘学有专长、学术理论和司法实践经验丰富的名师任教,也十分注重编辑出版师生的著述,因此留下了大量教学科研成果。不仅朝阳大学的《法律评论》历经世纪风雨从未间断,至今仍在出版,成为奇观,朝阳大学的讲义也曾成为了中国法科学生争相索取之物,一时洛阳纸贵,大致统计,曾经在朝阳大学任教的学者留下了数百著作与千篇文章,其中大量的都是具有开创意义的著述。但由于这些著述出版较早,印数较少,再加之历经十年兵战内乱,特别是20世纪后半叶朝阳大学被迫中断其近四十年办学历程后,由于意识形态差异而因人废言,大量曾担任司法机关职务与在司法实践一线的朝阳大学学者的著述无法再与读者见面,而只能保存于国家图书馆等极少数图书馆中,不仅一般读者很难一见,就是专门研究者也难以一睹真容,几近湮没。利用纪念朝阳大学开办百年的契机,编辑出版“朝阳大学先贤文集”丛书,也是恢复历史的本来面目,再现朝阳大学当年的学术辉煌。
  (二)促进当代法学研究
  朝阳大学是中国较早的法科大学,而且在变化莫测的混乱时世中勉力支持,为保持自己的独立地位而长期坚持私立办学,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办学品位和特色,与具有西方教会办学背景的东吴大学法学院形成了南北鼎立之势,成就了中国法学教育史蔚为大观的“北朝阳南东吴”现象。朝阳的法学研究秉承大陆法系重视法典研析、重视司法实践的传统,形成了与东吴大学秉承的英美法系不同的学术研究风格。不同的学术流派与风格互相砥砺切磋、相互融汇吸收,是法系进步的不二法门,也是推动法治进步的重要途径。迅速整理点教、编辑出版封存数十年的朝阳先贤的著述,让尘封数十年的著述再度与广大学者和读者、特别是中青年学者与读者见面,有利于学术研究传统的继承与创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促进中国法学教育。

 冈田朝太郎法学文集下载



发布书评

 
 

 

PDF图书网 

PDF图书网 @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