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财税疑难咨询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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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版 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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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字 数:
  • 印刷时间:2010年01月01日
  • 开 本:16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01794409
作者:司宇佳 著出版社: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时间:2010年0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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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北京金信永恒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专家团成员,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财政金融系副主任,中国财会网注册会计师考前税法培训主讲教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会计之友特约撰稿人,河北安信税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河北冀鸿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有十多年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经验
目  录
增值税
 第一部分 新旧政策对照分析及解读
  新旧增值税暂行条例对比
  新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比
 第三部分 增值税实务疑难问题处理方略
  1.办公室和厂房装修耗材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2.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耗材能否抵扣进项税
  3.购进空调进项税可否抵扣
  4.销售彩电、手机、空调等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购进无形资产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6.在建工程领用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材料需进项税转出吗
  7.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是否需要转出
  8.建安企业购买的安装设备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9.自2009年一般纳税人还有按简易办法6%征收方式吗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增值税
  第二部分 增值税实务疑难问题处理方略
  1.办公室和厂房装修耗材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在线提问
我单位近期准备对办公室进行装修,请问房屋装修购进材料如果取得专用发票进项税额能否抵扣,如果不是对办公室而是对厂房装修呢?
金信解答
根据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第十条规定: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第二十三条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由此可见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属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因此,无论是对办公室还是厂房、车间的房屋装修购进材料,即使取得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均不能抵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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