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法律硕士联考重要法条释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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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版 次: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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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刷时间:2014年04月01日
  • 开 本:12k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300190884
作者:朱力宇,孟唯 主编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4年04月 
内容简介
  本书主要内容为法律硕士联考法条类图书,针对法条涵盖的考点,分析和讲解.包含5科.体例上含重要法条,相关法条,真题链接等.是一本复习法条的备考必备用书.
作者简介
  朱力宇 孟唯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工作委员会主任,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研究所所长,欧洲研究中心研究员,著名法理学家,立法学家和人权学者。
目  录
第一部分 刑法学
 一、导论
 二、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三、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四、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五、共同犯罪形态
 六、单位犯罪
 七、刑罚的概念和种类
 八、量刑
 九、刑罚执行制度
 十、刑罚消灭制度
 十一、危害国家安全罪
 十二、危害公共安全罪
 十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2015年法律硕士联考重要法条释解
  第一部分刑法学
  一、导论
  核心法条
  第3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释解分析
  1.本条规定的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罪刑法定原则。我国在制定1979年刑法时没有规定刑法的基本原则,1997年3月4日修订后的刑法在第3条明确规定了该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最基本、最显著的原则,是理解刑法基本特征的关键。
  2.内容:罪刑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为“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即要求罪和刑必须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而不仅仅是看行为有什么样的社会危害后果以及社会危害后果是否严重。关键要看该种行为构成犯罪有无法律的明文规定。其基本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法定化,即犯罪和刑罚必须事先由法律作出明确规定,不允许法官自由擅断。具体要求表现为:1)禁止类推解释;2)排斥习惯法,即实行成文法;3)排斥绝对不定期刑,我国刑法确定的是相对确定法定刑主义;4)禁止事后法即禁止重法溯及既往,我国刑法在时间效力上实行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2)明确化:1)对于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犯罪所产生的具体法律后果,都必须作出实体性的规定。2)刑法条文必须用清晰的文字表述确切的意思,不得含糊其辞或模棱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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