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手:解决法律难题的31种思维技巧(经典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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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版 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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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刷时间:2016年07月01日
  • 开 本:16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胶订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11895387
作者:(美)沃德?法恩斯沃思著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出版时间:2016年07月 
编辑推荐
《高手:解决法律难题的31种思维技巧》英文原著自2007年在美国出版之后,便沐浴一片盛赞。本书2009年引进中文简体版,出版半年后多次重印。书中归纳的31种思维技巧,是面对法律问题时*根本、*常用的分析工具。作者的讲解令人着迷,富有启发意义,好像是牵着我们的手,走近科斯定理、囚徒困境、所有权规则等基本概念,抽丝剥茧,层层铺陈,拨开令我们陷入惶惑的迷雾,揭示这些概念所蕴含的洞见。我们会发现,这些见解固然有深刻的一面,其原理又简单得令人惊诧。
  全书视野宏大,角度新颖,运用法哲学、证据学、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多个领域的基本方法来探讨问题。书中的分析,将纠正我们对大量法律问题的错误判断,促使我们重新思考那些原以为理所当然的观点,从而更客观、更全面、更准确、更深入地面对法律规则、法律后果以及法律职业,成为一名擅长法律推理的高手。
 
内容简介

  本书英文原著自2007年在美国出版之后,便沐浴一片盛赞; 2009年引进中文简体版,获得了空前的好评。
  本书汇集了各种各样的用于思考法律问题的方法,其中涵盖了诸多当前*令人们感兴趣的方法。对于这些方法,人们是在法学院中学习到的——或者应当学习到它们,或者希望能够学习到它们,而且学习如何使用通俗的语言、大量的实例来解释它们的应用原理。实际上,也可以把本书称为法律分析方法指南。
  本书非常适合法律专业的学生、律师、学者阅读,也适合对法律制度感兴趣的读者阅读。

作者简介

  【美】沃德?法恩斯沃思:
  波士顿大学法学院教授,曾先后担任法经济学巨擘、联邦第七巡回法院首席法官理查德?波斯纳和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安东尼?肯尼迪的助理;1996年,曾赴海牙担任伊朗—美国索赔法庭的法律顾问。
目  录
序言
致谢
第一部分 行为动因分析
技巧1 事前分析与事后分析
技巧2 效率理念
技巧3 边际分析
技巧4 单一所有人
技巧5 最小成本防范者
技巧6 管理成本
技巧7 寻租理论
技巧8 科斯定理

第二部分 博弈方之间的信任、合作等问题之分析
技巧9 代理成本
前  言

  本书汇集了各种各样的用于思考法律问题的方法,其中涵盖了诸多当前最令人们感兴趣的方法。对于这些方法,人们是在法学院中学习到的——或者应当学习到它们,或者希望能够学习到它们,而且学习如何使用通俗的语言、大量的实例来解释它们的应用原理。实际上,也可以把本书称为法律分析方法指南。本书非常适合法律专业的学生、律师、学者阅读,也适合对法律制度感兴趣的读者阅读。如果使用《像法律教授们一样思考》,它的书名可能更为贴切,但是,如此一个含混不清的书名,会使它被误解为一本威胁之作,而非一本希望之作,从而落下为法律研究的主流所排斥的下场。
媒体评论

  一位好律师,必定掌握着一整套分析和推理的技巧,在面对各种各种的法律问题时,这些技巧不断地派上用场。
  —— Ian Ayre,耶鲁大学法学院教授
   本书浅显易懂,对当代法律思维技巧中的重大思想,既做了深入介绍,又进行了全面的审视和总结。篇幅不大,却所涉甚多,文字洗练,逻辑清晰,处处都是有趣的实例和社会洞察。
  ——Daniel Farber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教授
   本书必将提升美国所有法学院的法律分析水平。这样的书太少了!不论你是刚刚踏入法学院大门的学生,还是其他任何人,只要你想知道法律分析技巧有多么丰富多彩、功用非凡,这本书就不可不读。
  ——Douglas Lichtman 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一个抢劫犯进入一家银行,把枪顶在一位顾客的头上,胁迫银行职员把抽屉里的所有钱交给他,如果不交的话,他就开枪打死这位顾客。银行职员拒绝了他的要求,这个抢劫犯就向这位顾客开了一枪,然后逃之夭夭了,后来始终也没有被警方捕获归案。这位顾客因遭受枪击而身亡,他的遗产继承人遂把这家银行起诉到了法庭上,认为银行职员应当把抽屉里的钱(我们在此假设,只有5000美元)交给那个抢劫犯。对此案,法庭应当如何裁决呢?
  分析这个问题,有两种完全不同的方法。按照第一种方法,本案是银行与一位顾客的遗产继承人之间的纠纷。他们之所以对簿公堂,是因为他们无法私下解决在此问题上所产生的分歧。作为终局的调停人,法官可给出双方都愿意接受的解决办法,因为这个解决办法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双方会有一方胜诉,问题是谁会胜诉。要找到纠纷的解决办法,需重新考察本案的案情,弄清楚基于公正理念银行是否应当向原告支付损害赔偿金。银行有不当之处吗?如果银行职员的行为使银行避免了财产损失,那么银行不向因该行为而受害的一方(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他的遗产继承人)支付赔偿公平吗?银行承担那位顾客死亡所产生的经济负担会比他的亲属更容易吗?我们可以凭着正义感扪心自问。用与本案类似的案例加以类比,也是可能的。例如,银行的保洁员卫生没做好,地面很滑,有顾客因之摔倒。再如,银行职员把将有顾客携巨款离开银行的消息向窃贼透露,法院判决由该银行承担责任。我们可以像处理这些类似案件一样来对本案作出裁决。
  上述分析就是使用的第一种方法。但还有第二种分析方法。银行那天发生的事情系属不幸,但与此相关的利益并不是主要的;事情到此就结束了,法庭无论作出何种裁决,都无法改变已经发生的事实。此时,钱财,抑或承担的处罚,可以从一个人转移给另一个人,但这些都只是一种重新安排而已,对于已经发生的严重后果,这一切都太迟了。银行那天发生的令人震惊的事情(或者是犯罪,或者是事故)都会造成浪费:死去的生命,被毁坏的汽车,破碎的玻璃,或者其他可能发生的损害。这些损害一旦发生,世界都会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失。对于死者的家庭而言,这显而易见。他们非常痛苦地意识到,无论法律做何处理,他们的亲人也不会再醒过来。对于导致汽车损坏的事故而言,事实也是如此,但不太为人注意到。汽车可以修理,应当承担事故责任的人会支付修理费用,汽车的主人可能认为法律使其原来的汽车又回来了:真是一个奇迹!好像这起事故从来也没有发生过。但这不是一个奇迹,而是一种浪费。无论汽车的主人感到如何满意,世界也不会与没有发生事故前的一样了,因为这起事故花了钱,而这些钱本来可以更好地用到其他任何事情上。问问那个支付修理费用的人的感觉吧。这里的问题在于法律并没有使已经发生的那些不幸复原。是的,不幸已经发生,法律无能为力。法律唯一所能做的就是对损害的承担重新分配。当然,这也并不等于什么也没有做。分配责任,让应承担责任的人进行赔偿,可能会使受害人感觉好一些,使其他社会成员感觉好一点。但是,法律的梦,也是我们大家的梦,是让时光轮回,在损害发生之前阻止损害的发生。这可能要比事后争论谁应承担这种损害好得多。但糟糕的是,这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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