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商法是伴随市场经济的确立,在民法对社会经济关系的调整显露出力不从心之态时逐步勃兴的一个法律部门,商法与民法一道,共同构成调整平等社会主体之间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律体系,并共同组成私法制度的基本内容。
本书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为理论基点,以弘扬效益、公平、诚信和自由为目的,对我国商法的基本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进行全方位阐释,其内容除包括总论外,还包括:商事合伙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破产法等诸多领域。本书不但对推动中国商法理论的研究具有较大价值,而且对于指导商事司法实践同样具有重大参考价值。本书作为一项集体劳动成果,既体现了全体作者共同的思想和观点,也凝聚了各章作者个人的研究心得。
本书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为理论基点,以弘扬效益、公平、诚信和自由为目的,对我国商法的基本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进行全方位阐释,其内容除包括总论外,还包括:商事合伙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破产法等诸多领域。本书不但对推动中国商法理论的研究具有较大价值,而且对于指导商事司法实践同样具有重大参考价值。本书作为一项集体劳动成果,既体现了全体作者共同的思想和观点,也凝聚了各章作者个人的研究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