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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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刷时间:2008年03月01日
  • 开 本:16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62031734
  • 丛书名: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作者:周忠海 主编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08年0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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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高校法学类专业出版机构,其宗旨是为中国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服务。多年来我社始终把法学教材建设放在首位,向广大读者提供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职、中专等各种层次、多种系列的精品法学教材,其中很多教材荣获国家教育部、司法部、新闻出版总署等部委的优秀教材奖,是我国重要的法学教材出版基地之一。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曾多次荣获国家良好出版社、先进高校出版社荣誉称号。在新时期,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真诚为广大读者服务,努力为中国的法学教育事业做贡献。 
内容简介
构建和谐世界是新世纪的主旋律,也应是国际法的宗旨和目的。半个世纪以来,国际法的范围急剧扩大。它从被用于调节正式外交,扩大处理最多样的国际活动,从贸易到环境保护,从人权到科技合作、商业、文化、安全、发展等领域建立了新的区域性和全球性多边机构。今天很难想象哪一个社会活动领域不必受到某种形式的国际法律规章的制约。国际法正在从和平共处的国际法向着国际合作的国际法转变和发展。而我国则在这一转变时期适时地提出“和谐世界”这一蕴涵着和平、发展和合作的新概念。我们应该跟上形势,认真学习一点国际法知识。在国与国的层面上,我们应该以国际法手段保护国家利益,构建和谐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代国际法是动态国际法。我们在国际法的发展中可以看到一些主要动向,指明一些特征。。我们还不能为现代国际法建立一个完整和严格的科学体系。现代国际法科学体系的建立还有待于国际法的发展和国际法学界今后的努力。此外,国际法的内容非常丰富,范围十分广泛,且越来越广泛。国际法已成为一门庞大的学科,成为一种能够满足迅速发展变化着的国际社会正常需求的各种法律规范的艺术体系。
目  录
第一章 国际法的性质
第二章 国际法基础理论
第三章 国际法的渊源
第四章 国际强行法与国际法基本原则
第五章 国际法主体
第六章 管辖权与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
第七章 国家责任
第八章 国家领土
第九章 国际法上的个人
第十章 条约法
第十一章 外交和领事关系法
第十二章 人权的国际保护
第十三章 海洋法
第十四章 空间法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第一章 国际法的性质
 第一节 国际法的概念
国际法,旧称万国法,是国家之间的法律,或者说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是以国家之间的关系为主要对象的法律,是对国家在彼此往来中有法律拘束力的规则、原则和制度的总称。国际法是法律的一个特殊部门。国际法律关系是以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国际关系,所以,国际法又称国际关系的准则。国际法主要是支配国家的关系,但是,国家不是国际法的唯一主体,类似国家的政治实体和国际组织,以及在某种范围内的个人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范围内也可以是国际法所给予权利和设定义务的国际法主体。国际常设法院在1927年“荷花号案”的判决中指出:“国际法是国家之间的法律。约束国家的法律规则来自国家在条约或在获得普遍接受为明示法律规则表现出来的自由意志,这些规则调整着它们之间的关系,以达到共同的目的。国家的独立是不容限制的。”这些定义充分说明国际社会主要由主权国家组成,主权国家是国际法的主要主体,以及国际法首要地并全部地适用于主权国家以决定其相互权利义务的实际。依照现代使用这个词语的意义,国际法是从中世纪下半叶逐渐发展起来的。它成为一部系统的规则,主要归功于荷兰法学家休果•格老秀斯,他所著的《战争与和平法》成为国际法的基础。
国际法这个名称是英国学者边沁于1789年首先提出的,英文为International Law,有时称为The Law of Nations(万国法),而实际上应该是国家间的法律。国际法是欧洲基督教文明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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