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金融犯罪再研究》是我们研究成果的书名。这里所说的“再”,表示又一次的意思。的确,在7年前我曾和陈吉双、乔守东二位研究生就金融犯罪问题开展了研究,并出版了《金融犯罪研究》专著。7年之后。促使我们又一次选择这一研究课题的动因在于:
1.金融犯罪在立法上发生了一系列的重要变化。1997年系统修订的刑法施行后,作为我国立法机关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先后颁布了一个《决定》,即《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1998年)和六个《刑法修正案》。从一定意义上讲,《决定》就是关于金融犯罪的单行刑法,是对金融犯罪的修改和补充。在六个《刑法修正案》中,有四个是针对或涉及金融犯罪的,如《刑法修正案》(一)、(三)、(五)、(六)。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金融犯罪是近年来我国刑法上变化*的一类犯罪。
1.金融犯罪在立法上发生了一系列的重要变化。1997年系统修订的刑法施行后,作为我国立法机关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先后颁布了一个《决定》,即《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1998年)和六个《刑法修正案》。从一定意义上讲,《决定》就是关于金融犯罪的单行刑法,是对金融犯罪的修改和补充。在六个《刑法修正案》中,有四个是针对或涉及金融犯罪的,如《刑法修正案》(一)、(三)、(五)、(六)。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金融犯罪是近年来我国刑法上变化*的一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