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传媒伦理是系统地研究“道德善”的大众传媒当如何履行其职责、大众传媒是否符合它的应当以及媒介从业人员在其媒介行为中对善与恶、正当与不正当的认识与抉择等问题的学科。与人们实际生活相关的是,传媒伦理也试图界定那些构成价值与生活规范的,被作为个体、群体或文化共同体的人们所共同认可的原则性的内容。传媒自由主义与传媒的社会责任理论是传媒在两个不同历史时期的伦理理念。传媒自由主义强调的是“表达”本身,强调自由的表达的正当性,自然权利、理性、民主是它在反对封建专制集权统治的运动中所倡导的主流价值,这为新兴的资产阶级指明了反封建专制的价值方向。但是,自19世纪以来,随着反封建集权主义战争的胜利,传媒自由却迅速泛滥,成为困扰自由的一大社会公害。于是,19世纪中期,社会责任理论顺势而生。社会责任理论并不是传媒自由理论的反面,事实上,它是传统的自由主义理论的一种演变形态,它以强调大众传媒的自由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为特征,它立足于承认自由是人类不可剥夺的权利,同时,又坚持传媒自由必须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的原则。社会责任理论试图确立责任对传媒自由的意义,这是对自由的修正与确证,是一种理论的革新。社会责任理论在自由主义新闻理论濒临衰败的当口,及时地批评和弥补了这一理论的缺失,在指出了传媒自由遭遇危机的症结所在的同时,也指明了它的历史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