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养老金水平协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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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刷时间:2014年12月01日
  • 开 本:16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10091810
作者:杨健 著出版社: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出版时间:2014年12月 
内容简介
     本书立足于中国政府致力于建立健全养老金水平调整机制的时代背景,通过考察评价中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转轨过程中产生的"老人""中人""新人"退休群体的基本养老金水平现状,科学设计保障水平衔接的系列协调方案并测算分析养老金水平的发展趋势及相关影响,深入探讨养老金水平协调的实现机制与推进措施,进而系统开展针对不同经济时代退休群体的养老金水平协调的理论与实证研究。
作者简介
     杨健,经济学博士,中共天津市委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社会保障与公共政策。主持参与全国党校系统重点调研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多项*和省部级课题,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十余篇,参编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规划教材《社会保障国际比较》。
目  录
第1章 导论 5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5
1.2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9
1.3 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 16
1.4 创新与不足之处 18
第2章 养老金水平协调的理论基础 19
2.1 罗尔斯的公平正义理论 19
2.2 政府干预理论 20
2.3 社会比较理论 21
2.4 生存公平与劳动公平理论 22
第3章 不同退休群体的养老金水平现状分析 25
3.1 "老人""中人""新人"养老金计发办法的相关政策 25
3.2 不同退休群体的养老金水平测算公式 32
3.3 不同退休群体的养老金水平比较分析 37
前  言
     党的十八大报告和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正常调整机制"。中国政府从2005年以来已连续10年提高企业基本养老金水平,但由于调整政策的非制度化、随意性和不稳定性,导致当前政策照顾范围之外的退休人员养老金偏低、部分人群之间待遇差距拉大等问题比较突出。本研究立足于中国政府致力于建立健全养老金水平调整机制的时代背景,以中国养老保险制度转轨过程中产生的"老人"、"中人"、"新人"退休群体为对象,通过考察评价三类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现状,科学设计保障水平衔接的系列协调方案并测算分析养老金水平的发展趋势及相关影响,进而深入探讨不同经济时代退休群体养老金水平协调的实现机制与推进措施。本研究有利于维护和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权益,可以为解决企业基本养老金水平协调问题、落实和完成十八大提出的具体目标任务提供理论与实践参考,因而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背景下,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由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转轨,新老养老金计发办法的变更导致退休人群相应地被划分为"老人""中人""新人"三类群体。由于中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中养老金计发办法存在不完善因素,这导致已经进入退休状态的"老人"与"中人"群体之间的养老金待遇差距很大。如何协调不同经济时代退休群体之间的养老金分配公平、保障各类退休人口享有体面的老年生活,成为一个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的难点问题。本研究从中国养老保障的现实出发,借鉴国内外优秀研究成果及相关理论,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对中国养老金水平协调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具体解决方案,以期切实保障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与效率功能得到充分发挥,进而促进制度长期建设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1.1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1.1.1 研究背景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养老金制度采取的是现收现付制养老保障模式。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制度赡养比的升高,现收现付式养老金制度面临着巨大的财务压力。在此背景下,中国政府决定养老保险制度由现收现付制向"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过渡。"老人"、"中人"和"新人"这三类享受不同养老保险计发待遇的退休群体正是在这一制度转轨过程中产生的。
关于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的相关规定,最具代表性的是1997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和2005年《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 38号)。这两个文件对处于不同经济时代退休群体的养老金待遇进行了具体规定。按照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该《决定》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老人";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本决定实施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中人";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属于"新人"。 国发[2005]38号文件又将养老金制度涉及的"老人、中人、新人"进行了重新划定。"老人"指"新政"实施前,即2006年1月1日前已经退休的人员,仍按照国家原有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并随以后基本养老金调整而增加养老保险待遇。"中人"指1997年之前,即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简称"国发")之前参加工作,"新政"实施后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由于他们以前个人账户的积累很少,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保险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国家还将发给过渡性养老金。"新人"是指1997年后,即"国发"实施后参加工作的人员,他们的缴费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将按月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表 1-1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重大改革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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