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9430-2013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了柠檬酸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为质量浓度。柠檬酸工业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同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4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对本标准未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本标准已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中国发酵工业协会、日照金禾生化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3年2月25日批准。本标准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