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通常是指我国严寒和寒冷地区未执行《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设,并已投入适用的采暖居住建筑,通过对其外围护结构、供热采暖系统及其辅助设施进行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本书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情况调查、居民工作、节能改造设计、节能改造项目费用、节能改造施工、施工质量控制与验收等。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 > 城乡规划/市政工程 >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指南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时间:2012年03月
- 版 次:5
- 页 数:
- 字 数:
- 印刷时间:2012年03月01日
- 开 本:12k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112141104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写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指南》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基本情况调查、居民工作、节能改造设计、节能改造项目费用、节能改造施工、施工质量控制与验收等7个方面,阐述了综合节能改造前期准备工作的要点,介绍了居民工作的方式方法,提出了节能改造质量保证的措施建议。本指南可作为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工作手册,也可供夏热冬冷地区、夏热冬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以及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时参考。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通常是指我国严寒和寒冷地区未执行《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设,并已投入适用的采暖居住建筑,通过对其外围护结构、供热采暖系统及其辅助设施进行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本书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情况调查、居民工作、节能改造设计、节能改造项目费用、节能改造施工、施工质量控制与验收等。
第一章 总则
1.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通常是指我国严寒和寒冷地区未执行《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建设,并已投入使用的采暖居住建筑,通过对其外围护结构、供热采暖系统及其辅助设施进行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使其达到现行建筑节能标准的活动(以下简称“节能改造”)。节能改造的主要内容有:
(1)外墙、屋面、外门窗等围护结构的保温改造;
(2)采暖系统分户供热计量及分室温度调控的改造;
(3)热源(锅炉房或热力站)和供热管网的节能改造;
(4)涉及建筑物修缮、功能改善和采用可再生能源等的综合节能改造。
节能改造的实施步骤主要包括:基本情况调查、居民工作、节能改造设计、节能改造项目费用编制、节能改造施工、工程质量验收和节能改造效果评估等。
2.节能改造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可靠、实用经济、适度超前”的原则,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筑节能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
3.节能改造涉及居民家庭、房屋产权单位、供热单位等多个主体,应成立地方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节能改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审批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规划,把节能改造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落实节能改造预算,决定节能改造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节能改造规划,监督管理节能改造的实施,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及供热、供电、供气、供水和电视通信等主管部门配合节能改造工作,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4.节能改造的资金应由居民家庭、供热单位、房屋原产权单位等有关各方共同承担。鼓励社会资金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投资节能改造。鼓励探索利用清洁发展机制和碳交易开辟融资渠道。按照财政部《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E2007]957号),可以向中央和各级地方财政申请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奖励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