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世事人生常常面临冲突和困境,以何种方法对待和解决,至关重要。对宇宙万物仅作二分由来已久,加之西来的“矛盾”概念,直至“斗争哲学”,非此即彼、以此克彼的“二分法”已成惯性。凡一事物必有二分,但不应止于二分,“一分为二,二合为三”才是事物生成和发展的完整环节和本元,立基于万物之生的“冲和哲学”也即“三生法”更加符合天道人德。在非此非彼、亦此亦彼中寻求第三者,是“三生法”的要义。事物三生较之二分,有着隐蔽、历时和外联等特征,悉心把握,可以在两难中另辟蹊径,在冲突中达成和谐,在保守中实现创新。
前 言
人是大自然的产物,必须从大自然中获取能量才能生存和发展,这就决定了人类从一开始就与大自然存在着冲突。按照达尔文的进化论和恩格斯的劳动创造了人的观点,古猿在与野兽的搏斗中,想到并打制出最初的石器工具,从而使自身有了本质的飞跃。“人猿相揖别。只几个石头磨过,小儿时节。”旧石器、新石器、陶器、青铜器、铁器、大机器、电子计算机,一路走来,无非是人类用自身的创新能力来解决人与自然之间的冲突。人们从大自然获取能量,必然有一个能量分配和自然资源占有的问题,这就导致了人与人的冲突。在原始血亲氏族时代,内部的纷争由氏族首领来协调,外部的纷争则往往通过争夺来解决。随着强弱贫富的分化,人类从原始社会走出来,经过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以至进行社会主义探索,创设了难以尽数的经济、政治、军事、外交、文化、伦理和法律等种种行为规范和典章制度,目的无非是解决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劳动工具的改善和生产经验的积累可以使人类从自然界获取更多的资源,从而缓解人与自然和人与人之间的冲突,但伴随着人类自身的繁衍和消费欲望的释放,可供分配的资源仍会出现短缺,又会加剧人与自然和人与人之间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