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基本功培训手册》从特殊教育的基本理论、特殊教育的相关法规、各类特殊学校教师能力培养三大方面进行阐述,同时又根据盲、聋、培智学校的各自特点进行分述,为培养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技能方面提供理论性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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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特殊教育中心编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出版时间:2013年01月
- 版 次:5
- 页 数:
- 字 数:360000
- 印刷时间:2013年01月01日
- 开 本:12k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01986705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基本功培训手册》从特殊教育的基本理论、特殊教育的相关法规、各类特殊学校教师能力培养三大方面进行阐述,同时又根据盲、聋、培智学校的各自特点进行分述,为培养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技能方面提供理论性指导。
15.融合教育
融合教育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国际特殊教育领域出现的一种新思想和做法。主张普通教育机构应接受所在地区的各类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并为其提供适应其需要的教育。
16.随班就读
随班就读是在普通教育机构对特殊学生实施教育的一种形式。在中国特殊教育体系中起主体作用。
17.最少受限制环境
它是美国1975年《所有残疾儿童教育法》(即94-142公法)中提出的安置残疾儿童教育的一项基本原则。核心是将限制残疾儿童接触健全学生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因素减少到最低程度。因此,残疾儿童的教育要尽可能地安排在与健全学生在一起的环境中进行。
18.个别化教育计划
个别化教育计划又译“个别化教育方案”,简称“IEP”。美国1975年《所有残疾儿童教育法》(即94-142公法)中提出的由学校和家长等共同根据残疾儿童的身心特征和实际需要制订的针对每个残疾儿童实施的、包括确定长短期教育目标,实施措施和时间等的教育方案。
19.转衔服务
转衔服务又译“衔接服务”。指为即将从一个教育阶段过渡到另一个教育、就业、进入社会阶段的特殊学生所提供的各项教育或支持服务。
二、特殊教育的基本观点
(一)特殊儿童与普通儿童有基本的共性,同时又有其特殊性
要点:(1)共性。不论特殊儿童的残疾种类(视障、听障、肢残、智力落后等)和残疾程度(轻、中、重)如何,首先他是在社会上生活的人,是正在成长、发展着的儿童。因此,他们同样具有人的社会性,具有与普通儿童一样的基本发展规律和生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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