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大民商经济法评论(第十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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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刷时间:2016年11月01日
  • 开 本:16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胶订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10916373
作者:李树忠 著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时间:2016年11月 
内容简介
李树忠编*的《法大民商经济法评论》是民商经济法领域的重要学术交流论文集,所选文章皆出自* 名学府一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律精英们,他们用手中的笔,尽情挥洒活跃的思想,将自己对法学的专注与敬仰化为一个个跳动的字符而跃然纸上。书中文章紧扣时代脉搏、思想新颖、视角独特、论证严谨,选题内容体现了学界对前沿问题的敏锐思考,在具体制度构建上也不乏*具价值的创见。第十二卷共收录七篇文章,其中既有试论专利机制的弊端与制度完善、英美法系民事诉讼电子数据可采性之比较法研析、城市化失序、新市民与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的便利化升级,又有占有改定公示公信效力的比较法分析和论整体经济利益与经济法主体等文章,实为学界众多同仁“磨砺思想、耕耘学术”的佳作。
目  录
试论专利机制的弊端与制度完善/陈健
英美法系民事诉讼电子数据可采性之比较法研析/杜闻
城市化失序、新市民与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的便利化升级/韩波
透过“过劳死”立法的缺位审视我国工伤认定范围/胡彩霄
“真实”的保障与限度——我国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真实陈述义务之重构/纪格非  
占有改定公示公信效力的比较法分析/靳文静
论整体经济利益与经济法主体/刘少军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法大民商经济法评论(第十二卷)》:
  当专利权与使用者之间的使用成本、社会价值、举证责任成本等发生变化时,不应当不合理地持守现有的专利权规则,应当灵活地变动,以满足专利使用人的社会需求,从而促进专利权的应用。例如,美国eBay一案正是考虑社会成本、禁止使用的损害等多种因素的情况下,采用了不授予永久禁令的弹性机制。应当更多地采取灵活性态度,在保障专利权人的市场利益的前提下,允许专利权的使用。因此,在符合专利权使用规则的同时,应使专利权法律制度和专利司法制度更加灵活,富于衡平精神,才能切实保障专利权使用人的权益,促进专利权的使用规则得到实现。
  第二,在必要的情况下弱化专利权的排他性。在欧洲专利局的《未来知识产权制度的愿景》一书中提出了“软专利”的概念。当一项专利获得永久禁令的权利被减弱时,这项专利就是一项“软专利”。针对专利欺诈者的行为以及专利怪物的行为,美国法院通过eBay-案建立了在赋予专利权永久禁令保护上的灵活措施。该案开辟了一个先例,即通过法院设置许可的条件而形成的一种强制许可。肯尼迪法官认为,在专利怪物的案件中,法院应当更少地采用永久禁令。
  eBay之后美国专利诉讼呈现如下的特点:(1)在专利权人和侵权人是直接市场竞争对手时,永久禁令更常被批准;(2)如果专利权人并不实际经营和实施该专利时,永久禁令更少地批准;(3)其他因素,例如故意侵权、侵权地点、包含以前专利的组合性发明的存在、专利权人许可发明的主观意愿、未来侵权的可能性,都不能过份影响永久禁令的批准。因此,目前美国专利权人必须个案地论证他们的专利权值得作为一项财产权加以保护,侵权人与其构成直接市场竞争者。如果专利权人没有举证证明,则法院倾向于不批准永久禁令。①
  欧洲专利局的做法则是提高专利审查质量,以减少没有任何创新的专利(减少专利欺诈者);削弱专利权人的禁令权(使专利欺诈者不能再阻止发明和/或生产);修订专利法,使专利权人只有在该领域发挥积极作用时才可要求许可费或禁令;计算出假定发明被侵权的有关费用,作为诉讼时的赔偿标准。②可见,目前欧美等国都在通过专利侵权责任的灵活性处置,解决其外部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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