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装时刻1987-2007:一本跨越20年的时装圣典,“时尚教母”——黎坚惠“遗世独立”之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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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版 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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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字 数:
  • 印刷时间:2008年12月01日
  • 开 本:16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精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209045902
作者:黎坚惠 编著出版社: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时间:2008年12月 
编辑推荐
这本书于我,无疑是一本跨越20年的时装扫盲书,当我打开书的封面,看到Wini那恐怖的每日出门前的自拍照(6P的大拉页!),整整365天每日不重复的衣着,便知道,时装人也是要修炼的。
  更令我等杂志人汗颜的是,早在1993年,黎坚惠已经在杂志专栏里大谈Martin Margiela、Hussein Chalayyan、Ann Demeulemeester、Raf Simons……所以,不要再说什么香港是文化沙漠,我们这里沙漠化的时间更长久且不自知。
  知道黎坚惠这个名字已久,但直到看完这本书,才对这位香港文化界的才女有了相当认识
那种大时代情怀,那种对少年心气的执著,那种中性理想主义的宣扬,不是所谓的见惯的时尚人所有的气质。
  话说从头,如果你是时装人或时装精,这本《时装时刻》无疑是骨灰级进阶宝鉴;如果你是个时装盲,那么这本《时装时刻》无疑是时装扫盲谈资宝典;再如果,你是个港式文化爱好者,那么《时装时刻》可以八卦到非常多黄金时代的HK的美丽。再补赞美,老友SK为这本书所做的设计非常出色,简直是翻阅的冒险与惊奇再直抵高潮的美妙体验。
  ──黎文 (《城市画报》副主编)
  时尚书的作者当然如同教主,各种品位选择配搭的原则,黎坚惠说得简单,却像大师口述一句禅机……
  名谓“时装•时刻”,其实不是专研时装,乃是黎坚惠想以衣装为经纬,串起她的个人记忆、已流逝的成长时光,成名、认识朋友、当母亲的片断。以时装记时刻,就是以流逝记流逝。书中*动人的或者是她念大学时的少女花裙照片,和把Romeo Gigli的腰带当tube-top配透视裙再绑条丝巾的古怪配衬———她怀念那个干什么都没人大惊小怪,快马轻裘的少年时代,说见怪不怪才是国际风范。虽然没有直言,从双鱼座式自恋回溯,其实也反映了香港社会在近年其实相当呆板沉闷。时尚人士会以一些政治正确的行为去表示身份,黎坚惠也展示自己把不穿的名牌衣物转卖、网拍,以示环保节俭。这有点令人失笑,我宁愿看她说“不忍看见自己的衣服穿在他人身上”时真情流露的拥有欲。
  ──邓小桦 (香港著名书评人) 
内容简介
黎坚惠2000年出版首部个人作品《个人装备1──少年口味》,受到一众fans的热烈追捧;七年后,她的二本作品专辑《时装时刻1987-2007》终于面世。
  《时装时刻1987-2007》纪录了黎坚惠近20年的时装经验──天天脚踏Dr. Martens的日子;为买衫身兼四职的阶段;第一次去Ball时的打扮;对各品牌的品评;与众名牌的缘份;和Wyman、甘国亮、黄耀明、张曼玉的惺惺相惜…… 本书还有她的大量照片,包括工作照、每天用脚架自拍的Wardrobe Diary、其各样favorite fashion items等等,是本份量十足的时尚日记。同时也反映了这20年来的潮流变化和香港人(特别是所谓社会精英的阶层)的穿着品味,亦反映出世界潮流背后的哲学。
  但,这又不是一本仅止于谈时尚的书,正如黄伟文在特地为本书写的序中所说的:我们其实在“讲生活”。纵然书中满坑满谷的都是一些大牌名字,但整本书读下来,相信印象最深的还是黎坚惠这个人。“她从不吝啬她的内心感情永远是那么毫无保留地把她的敢爱敢恨、爱憎分明,无须顾虑,不作妥协,尽情在文字、生活上宣泄出来,和我们分享,Winifred*是忠于自己”。邓小宇在序中这样写道。是的,比那些大牌们更要紧的是“忠于自己”。
  《时装时刻1987-2007》出版后在香港掀起一股热潮,目前内地关注此书的人也为数甚多,豆瓣小组上登记想读这本书的人数已有1572人,网络上更出现了“我爱黎坚惠”小组。
作者简介
黎坚惠,是香港与黄伟文齐名的潮流代言人,曾任《号外》时装编辑,及《Amoeba》、Izzue.com的总编辑,专栏文字散见《东Touch》、《Jet》、《明周》刊物等。2008年开始在内地《城市画报》等杂志撰写专栏。
目  录

伴娘裙
趁记得
1987
 1987
 英伦三宝
 My lst Lipstick
 1990
 扮大人
 1990萧芳芳
 (张国荣)工作照
 Androgyny
 第一次去“波”(1991,1992)
 郑裕玲with fashion guys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My lst Lipstick
  好年华  
“因为我层楼有交换生飞返老家,空了一个房间,我很希望你能住进来,因为直觉告诉我你会喜欢St.Johnts,而我颇肯定这里的人也会喜欢你!”这位来自女拔萃的大学同学一轮嘴的,而且语调坚定。见我不抗拒,她就替我拿定主意:“这样好了,我去替你打听手续。”
她拿表格给我填,又替我约好面试时间,她甚至没有告诉我那是面试:“来跟Exco见个面,他们也很想见你,聊一下天,没什么的,你不用准备。”见完之后,我还是糊里糊涂,但第一次踏入那个地方就喜欢,像从前罗便臣道的母校,有种百年老地方的情调,树多,行人路阔,建筑物隐蔽,但内里却宽敞,大量自然光。她们留我吃晚饭,目的大抵是让我见识更多,我喜欢那气氛,更喜欢男孩子们好奇地看着我。我是说好看的男孩子。
到今天我还记得自己那天穿什么,因为后来搬进去,甚至多年后,依然有人跟我提起在饭堂见到我。“你留着过肩而鬈曲的头发,一件男装格子恤衫,一条到小腿的黑色半截蓬裙,一对高筒Dr.Martens,背着一个很大的黑色的Le Sportsac。没有别的女孩子作这样的打扮。”
十年后我在山本里美(Y’s Limi)的时装展中隐约.看见这样的一个女孩。
那年的12月,我就搬入了圣约翰宿舍。
不习惯逢星期一高桌晚饭(High Table)女孩子要穿裙。同楼姊妹告诉我,你不能穿着一对Dr.Martens去High Table。于是去买了一对女装式样的平底鞋。
由不习惯到习惯,舍堂生活将我个人改变了很多。从来没涂过口红的我买了口红,把一头长头发剪掉,认识了很多很好的男孩子和女孩子,都是沉闷的中学生涯中所没有的,他们大抵就是一般人口中的“精英”。他们叫我这种半途而入的人“小鬼”,因为未“升仙”(即一连串的试验,英语是Orientation)。我竟然爱上群体生活。
 ……
书摘插画
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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