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第二版)(复旦博学·法学系列)

当前位置:首页 > 教材 > 研究生/本科/专科教材 > 刑法学(第二版)(复旦博学·法学系列)

  • 版 次:2
  • 页 数:
  • 字 数:
  • 印刷时间:2009年01月01日
  • 开 本:16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309063523
  • 丛书名:复旦博学·法学系列
作者:陈兴良 主编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09年01月 
内容简介
  本书对犯罪和刑罚问题作了全面论述,除吸收了最近几年刑法学主要领域中成熟的理论成果外,在形式和内容上也有所突破和创新。本书在犯罪论体系问题上首次直接采用了大陆法系的递进式犯罪成立理论,并以此阐释分则条文。在排列各论罪名顺序时突破了按分则条文顺序排列的传统,根据现代国家对个人权利优先保护的法制原则,改依理论研究的价值和案发频率来排列(个人-社会-国家)。全书分为上下两篇。上篇“刑法总论”部分主要阐述了犯罪概念、犯罪成立条件、犯罪的特殊形态(共犯、未完成罪、罪数形态)、刑罚的概念及其目的、刑罚种类、量刑、行刑等问题。考虑到我国刑法学教育的实际状况,在理论探讨已趋成熟的某些问题上着墨较多并有所加深。下篇“刑法各论”部分则按照对个人法益的犯罪(侵犯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对社会法益的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对国家法益的犯罪(侵犯国家存立的犯罪、侵犯国家作用的犯罪)的次序对刑法分则所规定的400余种罪名作了细致分析。全书体系完整,论述周详,是一部颇具特色的新型刑法学教材,适合政法院校法律、公安等专业使用,也是公、检、法、律师等法律工作者研习刑法学的理想读本。
作者简介
陈兴良,男,汉族,1957年生,浙江义乌人。198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84年获法学硕士学位,1987年获法学博士学位。1984~1997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1994年任博士生导师。现为北京
目  录
上编 刑法总论
 第一章 刑法的基础
  第一节 刑法概述
  第二节 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刑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章 犯罪论体系
  第一节 犯罪的观念
  第二节 犯罪论体系的历史
  第三节 犯罪论体系的比较
  第四节 本书的犯罪论体系
  第五节 犯罪构成的分类
 第三章 该当性
  第一节 该当性概述
  第二节 行为理论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上编 刑法总论
  第一章 刑法的基础
本章要点
本章主要介绍刑法及刑法学的基础知识,涉及刑法的概念、刑法理论史、刑法基本原则以及刑法的适用范围等内容。刑法以犯罪和刑罚为规范对象;刑法惩罚的是行为,所以,刑事法律制度必须根据客观主义的思路建立;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和罪刑相适应原则;运用刑法惩罚犯罪时,必须考虑刑法在时间、空间上的适用效力。
第一节 刑法概述
  一、刑法的概念
 在现代,不管是哪一法系,无论其对刑法的看法有多少差别,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都将刑法作为国家的基本法律之一,作为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看待。由此,我们可以将刑法界定为:以国家名义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应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
 刑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刑法,是指以国家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与刑罚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以及附属刑法。其中,所谓单行刑法,是指为补充、修改刑法典而由最高立法机关颁行的、在形式上独立于刑法典而在内容上又是专门规定犯罪与刑罚的一切规范性文件。所谓附属刑法,是指拥有刑事立法权的国家立法机关,在制定经济、行政等非刑事法律时,附带制定的、体现国家对一定范围内的特定社会关系加以特别调整的、关于犯罪与刑罚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刑法学(第二版)(复旦博学·法学系列)下载



发布书评

 
 

 

PDF图书网 

PDF图书网 @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