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复先生翻译名著丛刊(精装版):社会通诠(台湾商务印书馆百年汉译名著,大陆首次全部引进,结集出版。精致特殊工艺印刷,精英家庭必选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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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版 次:1
  • 页 数:
  • 字 数:
  • 印刷时间:2014年03月01日
  • 开 本:12k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简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807691723
  • 丛书名:严复翻译名著丛刊
作者:爱德华·甄克斯 严复出版社:北京时代华文书局有限公司出版时间:2013年12月 
编辑推荐
  台湾商务印书馆引进权威品牌:引自台湾商务印馆,1977年**版,收录严复先生嫡孙严倬云为重印版所写《序》。同时收录《严复先生与商务印书馆》、中西译名表。方便读者阅读 
  严复先生的巨大影响力:严复先生是中国近代启蒙思想家、翻译家,他的译作曾经在当时的政治界、思想界引起极大震动。 
  原汁原味引进:精装本,精致经典。繁体转简体,保持原点校,既便于阅读,又保持原版风格。  
内容简介
  本书原名为《政治史》,是一部政治学经典著作,作者用历史发展阶段的观点,把历史描述为从图腾社会,到宗法社会,再到军国社会,这样一个过程。他认为,在军国社会里,个人是组成社会的基本细胞,人民是平等的;而在宗法社会中,社会细胞由家族构成,个人归各自的宗族统辖,并受到宗法的约束,没有自由。严复在1903年翻译了这部著作,他认为当时的中国开始进入军国社会阶段,属于七分宗法、三分军国性质的国家。

作者简介
  爱德华·甄克斯(1861—1939):英国法学权威,曾任伦敦大学法学研究部主任、墨尔本大学法律系主任,执教于剑桥大学、牛津大学。
  严复(1854—1921),福建福州人,中国近代启蒙思想家,翻译家。其*贡献就是系统地把西方的政治学、社会学、政治经济学、哲学和自然科学介绍到中国,翻译的著作有《天演论》、《原富》、《群己权界论》、《群学肄言》、《孟德斯鸠法意》、《穆勒名学》、《名学浅说》等八部。他的译著在当时影响巨大,是中国20世纪最重要的启蒙译者。他的翻译考究、严谨,他提出的翻译标准——“信、达、雅”,对后世翻译工作影响深远。

目  录
出版说明
救亡图存,富国利民
严复先生与商务印书馆
严复先生翻译名著丛刊总目
严复先生翻译名著丛刊例言
译例言
夏序
译者序
原序
开宗
 社会形式分第一
蛮夷社会一
 图腾群制分第二
宗法社会二
媒体评论
  严复是“介绍近世思想的第一人”。
  ——现代学者、哲学家、文学家 胡适
  自吾国译西书,未有能及严子者也。
  ——清末桐城派文学家 吴汝纶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开宗
  社会形式分第一
  治制社会界说.治制者。民生有群。群而有约束刑政。凡以善其群之相生相养者。则立之政府焉。故治制者。政府之事也。社会者。群居之民。有其所同守之约束。所同蕲之境界。是故偶合之众虽多。不为社会。萍若而合。絮若而散。无公认之达义。无同求之幸福。经制不立。无典籍载记之流传。若此者。几不足以言群。愈不足以云社会矣。
  社会等差.社会之等差众矣。宗教学术。懋迁行乐。无一不可为社会。灵山法会。基督宗徒。教之社会也。庠序党塾。学之社会也。为懋迁。则若今之公司。为行乐。则城西之游邸。推之建一宗旨。以缔合同人。皆社会也。其物公私大小不同。然亦各有其法度章规。以部勒统治之。而后有以达其宗旨。然则治制固不必国家而后有。然吾党必区治制之名。以专属国家者。以其义便。而国家为最大最尊之社会。关于民生者最重最深故也。夫国家之为社会也。常成于天演。实异于人为。一也。民之入之。非其所自择。不能以意为去留。其得自择去留。特至近世而后尔耳。然而非常道。二也。为人道所不可离。必各有所专属。三也。其关于吾生最切。养生送死之宁顺。身心品地之高卑。皆从其物而影响。四也。为古今人类群力群策所扶持。莫不力求其强立而美善。五也。此五者。皆他社会之所无。而国家之所独具者。是故国①者。最完成尊大之社会也。若大不列颠。若法兰西。若荷兰。若俄罗斯。若高丽。若印度。宇内无虑数十。是数十之所守所行。谓之治制。此定义也。虽然。使吾党取数十国之历史而考稽之。将见是数十者。非古遂同于今所云也。实从其至异之形式。经数千年天演之递变。乃渐即于今形。古与今其制度乃大异。
  古今社会之异.古今社会。莫不有所以系属其民者。今社会所以系属其民者。曰军政。此于征兵之国最易见也。法德之民。最重过犯。莫若逃军。若反戈从敌。攻其宗国。斯为大逆。至若英国。其兵以募不以征矣。顾以军政系民。则异名而同实。王若后仗臣佐众扶之宪典。有急。得诏通国男子执兵。此不诤之柄也。假使英民有为敌国战者。朝被执。夕以逆民死矣。凡此皆以军政系民之实证也。惟古之社会则不然。其所以系民。非军政。乃宗法也。宗法何。彼谓其民皆同种也。皆本于一宗之血胤也。顾此于寡小之民族或信耳。至于历世滋大。则姑以为同种血胤而已。当此之时。民有显然容纳非种者。一国共诛之。虽有久居邻壤。与之通商。乃至与之同仇而敌忾。不以此故。得入其国为编氓也。拿破仑法典曰。坐于法土。斯为法民。此军国社会与宗法社会之所绝异而不可混者也。古以宗法系民者。莫著于犹太。乃今国亡久矣。虽散居各土。而宗法之制犹存。惟古昔罗马。贵族齐民之争。今日杜国。布阿士蔚蓝德之讧。溯厥所由。皆缘种族。英国方诺曼未渡海之先。其时之爱尔兰西卫两种。而前三百年之苏格兰山部。其邦族群制。皆宗法社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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