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文化 > 文化理论 > 文化价值哲学三部曲(2)文化悖论
作者:司马云杰 著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出版时间:2011年12月
- 版 次:1
- 页 数:333
- 字 数:310000
- 印刷时间:2011年12月01日
- 开 本:16开
- 纸 张:胶版纸
- 包 装:平装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33662400
无论是宗教化,还是道德化,都离不开制度,因为宗教、道德最终将以制度形式来保证。
当还没有宗教体系的时候,多神的存在及其信仰向人们灌输各种不同的甚至是彼此对立的情感是不受限制的。但是,当宗教体系出现以后,特别是宗教组织成了社会组织的重要基础之后,它要向人们宣布灌输这种彼此对立的情感则是不被允许的了。为了宗教的权力和世俗的权力,宗教组织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和法律,于是宗教被制度化了。
在还没有道德体系的时候,道德的存在与多神的存在一样,是可以展示不同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的,没有谁把它当做一种原则和手段去规范别人的思想和行为。但是,当道德体系出现的时候,为了辨别尊卑贵贱之分,而把道德知识归纳为一种社会原则和手段去规范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的时候,特别是当统治者在道德体系中体现自己的思想和意志的时候,则宣布违反道德是不允许的了。为了维护社会原则、集团利益和权力意志,他们制定了一系列的文化制度,于是道德被制度化了。
不光这些。在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婚姻的与家庭的、经济的与政治的、物质的与精神的等等,凡是人类最初对外部世界的价值思维肯定形式,如风俗、习惯、仪式、禁忌以及规则、规定、原则、方式等等,与文明社会的等级、权力、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都被当时的社会思想家根据现实的原则给予重新解释和理论上的说明,并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和制度,于是整个社会生活被制度化了。
所谓制度化就是将人类对自然法则和社会法则的价值抽象思维形式即文化观念,客观化为一种强制性的社会价值准则或价值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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